香港妇女地位近百年来的发展过程,和其他华人妇女一样,是逐渐摆脱父权、夫权,走向独立自主的过程。
早期香港妇女的地位,是依附于男性的,无从主宰命运。高贵一些的,如李香琴在粤语残片中扮演的“西宫娘娘”,虽然气焰嚣张,但如果失去皇帝的宠爱,也只能落得脑袋落地或打入冷宫的下场;卑微一些的,就命运坎坷如梅艳芳在《胭脂扣》里扮演的塘西一代名妓“如花”了。
香港妇女地位的提升,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的事,而这大概又与六十年代席卷全球的“女权运动”有关。当时,许多接受较高教育的妇女,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价值,该对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因此纷纷投身公职或走上创业之路,例如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
也许是基于女权运动的压力或其他原因,港英政府在1971年为香港妇女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就是颁布《婚姻法》,结束了香港男性根据《大清律例》(清朝虽然早在1911年就灭亡,但《大清律例》却仍在香港华人社会通行)纳妾休妻的时代,对提高妇女地位起了关键作用。
无线电视台从七十年代初举行“香港小姐”选美赛,似乎也标志着妇女地位的提升。当时的选美标准是“美貌与智慧并重”,因此孙泳恩、张文瑛、张玛莉、朱玲玲、郑文雅等前几任港姐,都不是以美貌取胜,但却具备了现代女性的独立意识和传统妇女的“德言工容”,高贵端庄,堪称女性楷模。
遗憾的是,到了八九十年代以后,港姐选美标准就越来越注重“漂亮的脸孔”,而不太重视“聪慧的大脑”了。这固然有无线电视台本身商业考量的一面,但未尝与香港越来越商业化及庸俗化的社会风气无关。
港姐选美标准当然不是港人衡量女性价值的唯一标准,但却可能是广为港人(包括女性)接受的女性美审美标准。果真如此,即使是种种统计数字都说明香港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却不值庆贺,因为在一个真正尊重妇女的社会里,女性美并不取决于“天使脸孔”和“魔鬼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