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对音乐曾有过这样的品评:“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取渐近于自然。”也就是说,就美感而言,器乐不如声乐,这有一定道理。而在声乐中,又以童声为最近天籁,最近自然。故对于童声的迷恋,在中外音乐史上都曾有过近乎病态的事例。
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意大利歌剧和宗教声乐中,都一度大量应用阉人歌手。这些阉人之被阉,纯是为了歌唱。为了保持童高音,在他们发育变声之前,实行阉割,长成后的音质柔轫而有光彩,又拥有成人阔大的胸腔共鸣,因而极富美感,以唱女中音或女高音为主。这与京剧中的男旦以假嗓高唱不同。
在十八世纪的意大利,最著名的阉人歌手有瓜达尼、法里内利等,他们都是上了《牛津音乐词典》的歌唱家。瓜达尼以唱《弥赛亚》的咏叹调而闻名;法里内利在1737年以32岁的盛年到马德里演出,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五世为之陶醉,以年俸50000法郎礼聘留他在马德里,每晚给国王唱4首同样的歌曲,达25年之久。这何止是百听不厌!他对在马德里确立意大利歌剧地位有绝大贡献。
到十九、二十世纪,阉人歌手在歌剧中趋于绝迹。但到二十世纪上半叶,阉人的歌声仍回荡于梵蒂冈和罗马的教堂,以及苏俄的东正教堂,因为这时仍然认为用阉人女声可以避免女身渎神。
无独有偶,清中期至二十世纪中叶的潮州观众,也有“菲利普五世之癖”,迷恋童声,潮剧中的生、旦角色,必以儿童充任;而净、丑等角才用成年演员,由此而形成了童伶制度。这在中国戏曲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童伶多出身贫寒,一入戏班,即类贱奴。童伶的约期每以变声期为限,训练不易,而有效的演出寿命不长。所以控制童伶发育,延长童声期,就是班主千方百计要做的事。据《潮剧志》记载,他们采取的手段是:控制饮食,减少睡眠,不准洗澡。而笔者曾亲耳听过一位参与1951年废止童伶制的新华社记者称:潮人相信桐油能阻止儿童的发育,便有无良班主迫童伶服用桐油的恶行(现代药理学认为桐油有毒,食用过量致人心肾功能受损,甚至死亡)。这与阉割歌手的手段同样恶劣。
在清中叶形成童伶制至1951年被废止,大概在二百年的光景中,潮剧曾产生过一些杰出的童伶,如郑广昌、李梨丽、吴松声等,他们中的一些人还留有录音,如今真成绝唱了。
童声是美的,但求之以非常手段,就归于极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