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04-23 01:51:33 编辑:深秋小屋 字体: 大|中|小】
李银河,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所博士后。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婚姻与性别研究室室主任。李教授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并于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五十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李银河: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的研究领域里的一些成果。我的研究领域主要是性别社会学、性社会学。这些研究涉及女性感情、女性生活各个方面的一些基本的事实,其中包括月经初潮、情窦初开、性压抑、性无知、性学习、初恋、异性感情、初吻、婚前性行为、初次性交、性交频率、性技巧、性快感、性美感、性交反感、女性性欲、手淫、避孕与人工流产、生育、家庭暴力、虐恋与强奸、婚外恋、离婚同性恋、同居、停经与更年期、色情材料、性侵犯、感情与性的关系、感情与婚姻的关系、性与婚姻的关系、性观念、女性的性权利以及女性的地位问题。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些这项研究中的结论性的东西,我大概讲一个半小时,然后留半个小时给大家提问。
我讲的第一个题目就是性压抑。现在中年一代的中国女性,在青春期前后,都或多或少经历过对性征发育的恐惧和反感,甚至是对男女恋情的恐惧和反感,这种感觉以文化革命为巅峰期,这与那几十年的禁欲主义的社会气氛不无关系。近十几年,虽然随着国门的打开,社会风气比过去开放了许多,但是过去几千年,儒教文化和几十年革命意识形态所造成的禁欲气氛的作用,还是不可低估的。
禁欲主义的渊源我们可以追溯到希腊人泽诺,他在公元前315年创立了禁欲主义学派。他认为,通过压抑情绪的波动,不计较个人的享乐和痛苦,用忍耐所获得的贞洁是最高的善行,是最完美的事业。基督教认为肉体是内心罪恶的证据,女性的全身和男人的腰部以下都是魔鬼的杰作。性欲的满足就是俯身试毒,性交是令人作呕的,是污秽而堕落的,是不体面的,是不洁的,是可耻的,是一种玷污。禁欲主义的流行,有时间、地域和文化的区别。精神分析学家对英国人特别感兴趣,这既因为他们非常保守,又因为他们的同质性。在英国人当中可以看到高度发达的端庄,或不如说是假装正经,这一点似乎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那里达到了顶点。此外,还有人认为,北美社会的清教传统可能比旧时代的英国人更僵硬。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现在美国在性方面的保守看出来。
禁欲主义的社会氛围的后果就是造就了一大批性冷淡的女人,和一大批道貌岸然的男人。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被划分为两大阵营:一个是受人尊敬的并准备结婚的淑女的阵营;另一个就是坏女人的阵营,他们是由女仆和工人阶级女性组成的。前一个阵营是贞洁而非性的,第二个阵营是有性的但不贞洁。在那个时代,对女性的生理特征有很多的语言禁忌。有这样的记载:在当时的英国,某些家庭就连钢琴腿都要用粗布遮起来,怕引起不好的联想;吃鸡的时候,不能叫腿和胸,只能说是黑肉或者白肉;怀孕的时候,说她处于一种有趣的状态;女病人在医生的诊室里不能脱衣服就诊,只能在医生的一个人体模型上指出她感觉疼痛的部位。这一点简直和我们传统中“男女授受不亲”差不多了。有些禁欲主义者,甚至会反对预防梅毒,因为他们担心这样做会造成更大的性自由。就像现在有人认为,艾滋病是对同性恋的惩罚那样,过去也有人相信梅毒是对性自由的惩罚。其实,一种疾病就是一种疾病,它肯定不会是上帝对某些人的惩罚,如果是那样的话,上帝就要为人类的许多痛苦和死亡负责了。我想上帝是不会乐意负这个责任的。
人几乎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能够作自杀性选择的动物,还有一个大概就是鲸鱼了,有时会冲上岸去自杀。即使某些事有百害而无一利,还是有人会去做。有人愿意得梅毒,有人愿意搞同性恋,有人愿意有很多性伴,有人愿意自杀。与其徒劳无功地絮叨某种疾病是对某种人的惩罚,不如让那些想得病的人得病;给那些愿治病的人治病。
弗洛伊德曾这样讲到禁欲的后果:禁欲不可能造就粗犷、自负、勇于行动的人,或是富于创造力的思想家,大无畏的拓荒者或改革家;通常它只造就善良的弱者。......一个人若能对其爱欲对象锲而不舍,我们便不难相信他在追求别的东西时,也一样能成功。反过来说,不管为了什么,一个人若禁绝其性本能的满足,他的人生态度便难免和易谦让,不能积极地去获取。思考能力之所以会不发达,一方面固然与性好奇的抑制有关,另一方面,又因为人们在宗教问题上不能够自由思考,不敢打破禁忌,背叛某些信仰,而益趋严重。
在西方人的心目中,禁欲主义只是基督教文化的传统,而东方文化对性能采取一种较为自然的态度。例如,在古埃及,性被看成快乐之源,社会上的性禁忌很少,人们对性安之若素,毫无惊恐之感。古代近东文明都很能欣赏人类的性活动。在东方的日本和中国,也有大量坦率描绘性活动的书籍绘画,人们对性较少罪恶感。东方人在西方人看来是一些“正常而又幸福的人”。
这种情况在近现代看来已有了很大变化,转变的方向相反:西方向性解放的方向转变;中国向禁欲主义的方向转变。当然,中国的禁欲主义并无宗教色彩,而是一种世俗的出于意识形态纯洁化意图的禁欲主义。
在中国,“性”的意象确实在一段时间里从文学、影视、戏剧、歌曲、美术甚至诗歌中被扫荡一空,性的研究和教育亦付阙如。作为这个时期社会氛围的典型事例可以看"样板戏">。在这个"样板"中,就连以为是一家人的三代人最后都发现没有血缘关系,只有革命的同志关系和抚育战友遗孤的关系。这种氛围反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反映在当时的服饰上。正如一位西方观察家在1974年访问中国时得到的印象:"中国与性别有关的穿着打扮的特点就是故意不渲染男女之间的区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的性行为是一个禁忌的问题。极端拘谨的清朝传统被结合进了革命的学说里,但不包括那种与官方的清朝清教相悖的放荡的亚文化部分。卖淫不复再见,而性病已得到有力的控制;同性恋和手淫不公开讨论;青春期和青年期性关系不受鼓励,但这种关系的发生也时有所闻。"
在五十、六十和七十年代渡过青春期的中国女性的经历,在中国历史上是最为独特的。它既不同于解放前的女性的经历;也不同于文革后进入青春期的一代人。前者的生长环境基本上是传统社会的文化环境;后者则近似于现代社会的文化氛围,尤其城市女性的生活环境更是如此。因此,她们的经历对理解和研究这三十年的社会氛围极具启发性。高度概括地说,这一时期的社会氛围是以禁欲主义为其主要特征的。它的根源应追溯到宋明理学和二十世纪中国式的革命意识形态。
第二个问题:爱情。有人曾经对中国人心目中的缘分观念做过研究。中国人对“爱”的观念是非常陌生的,觉得它是外国味的,而“缘”确是中国味十足的观念。两个人在外面看起来很般配,可怎么也搞不到一块儿去,人们就说他们无缘。民间俗语这样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难相逢。但在我这次调查当中,在我看来有一个意义非常重大的发现,那就是“爱”这种感情绝不是其他民族和其他文化的专利。中国女性完全有爱的能力和爱的经历,只不过有些人缺少爱的机会。有一些外国的社会学家在研究中国文化的时候,他们认为爱在中国的婚姻里从来没有任何地位。他们举个例子说中国人特别不爱接吻,另外,解放前,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大多数是不见面的,只有到盖头一掀,才能看这个老婆长什么样。在那个情况下,“爱”确实是比较稀少的。但我们从调查当中可以看到,现代可以说中国人应当很有爱的能力。当然不能否认,人所拥有的爱的能力是不同的,有的人能够一次又一次的爱上某个人,爱得非常的强烈,有的人却很难爱上一个人,有的人不忍受同没有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有的人在这方面的感觉却迟钝得多。
苏格拉底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爱?并以狄欧提玛这位爱的导师的话作答:它既非不朽之物,也非必朽之物,而是界于这两者之间......它是一个伟大的精灵,而正像所有的精灵一样,它是神明与凡夫之间的一个中介。由于研究过同性恋,我开始对这样一个问题不能释怀:一对一的异性感情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它是自然的吗?一男一女爱得死去活来,究竟凭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动力机制?有没有人为的成份?有没有故意的成份?有没有不自然的成份?为什么不是一男两女、两女一男、多男多女、甚至是同性相爱?要想回答这类问题,决不是仅靠社会学研究能办到的,它需要心理学甚至生物学领域的研究探讨。这也是同性恋者对学界研究同性恋成因耿耿于怀的原因所在――为什么只有同性恋的成因值得研究,异性恋的成因就不值得研究呢?我想,异性恋的成因绝对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绝非"天生如此"一句话所能囊括的。我可以想到的表现在我们社会中的异性感情至少有这样一些成因:生理上的相互吸引;心理上的相互吸引;生育后代的愿望;社会行为规范的影响;影视文学作品中所充斥的浪漫爱情故事的影响,等等。
从调查的结果看,在感情方面,人们不仅有异性恋倾向与同性恋倾向之分,还有爱的能力的强弱之分,对爱的追求的执着与随遇而安之分。得到了爱的固然感到幸福 (其中会不会有自欺欺人的成份?);得不到爱的女人有的还在苦苦寻觅,有的已经不再奢望。也许很多人可以满足于结伴过日子,也许心理学研究的结果最终表明,"爱"这种感觉不过是一种错觉而已;但的确有人经历过被称作"爱"的这样一种心理过程,有爱和没爱的界限在她们心中像黑和白一样分明。无论如何,"爱"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在我看来,它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 (无论是同性异性、年老年轻、婚内婚外、两人还是多人),都是美好的,都是一种不可多得因而值得珍视也是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虽然当事人有时不得不为了其他的价值牺牲爱,就像>里的女主人公为了家庭价值牺牲爱那样,爱本身是没有罪的。如果一桩爱情发生了,它就是发生了,它不仅不应当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而且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它肯定是美的。
第三个我要讲一下婚前性行为。我在八十年代末作过一项北京市抽样调查,当时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在样本中的比例是15%,而对婚前性行为持允许态度的占30%。一个值得注意的相关变量是年龄,年长的一代无论在行为还是态度上都明显的比年轻一代保守。
婚前性行为是反映社会现代敏感的指标。青少年在婚前性行为发生率在二十世纪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几十年以前有,但婚前性行为的人比例较低,而且婚前性行为往往会导致婚姻。凡是研究美国的性状态的,没有不提到金西,这个人是美国非常著名的性学家。他1948年做了一个调查,出了一书叫做《人类男性性行为》,然后在1953年,又出了一本《人类女性性行为》。金西调查发现婚前90%的男性曾经与女友或者娼妓性交过,而已婚妇女当中有50%是有婚前性行为。这还是在美国的50年代。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出,婚前性行为和教育程度是有关的,在女性方面是正关系,在男性方面是负关系。也就是说在女性当中教育程度越高的,婚前性行为越多,在男性当中教育程度越低的,婚前性行为越多。在金西调查之后,几十年间,美国人的婚前行性行为又有大幅度增加,15岁的已占六分之一,男女两性都有四分之三的人有婚前性行为。根据1974年美国全国成年人调查发现,到25岁为止,已经有97%的男性和81%的女性有过婚前性行为。法国1972年调查,到29岁的时候,75%的男性和55%的女性有婚前性行为。在瑞典,99%的女性和男性在建立永久结合之前,已经有过性经验,也就是说在北欧国家,所有像这类指标都是最开放的。在全世界中,北欧国家是性最开放的。他们婚前性行为达到99%。
生活在中国的人都能感觉到近十几年来,婚前性行为规范宽松了很多,甚至自己的亲朋好友里头,有婚前性行为的比例也明显增加。这个在50年代、60年代,尤其是文化革命当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当时有一部电影,讲的就是一对农村男女发生了婚前性行为,最后那个男的被抓走了。
婚前性行为现在是有相当大比例的,八十年代末调查只有15%的人有婚前性行为,但最近根据国家计生委的调查,依据婚前检查发现的婚前性行为,调查出的数据是60%、70%。有一些具体的数据,比如说,好像上海是59%,广州是86%。尽管如此,从我的调查过程中,还是发现有不少女性对这种婚前性行为还是有负罪感或者是坚决不肯越轨的。我们正日益形成多元价值,人们可以按照自己认可的方式、形式行事。如果某人认为不可以做这件事,那是他把这个传统文化和他生长环境的行为规范内化的结果。也就是说,这种约束比较多的来自内心的约束,比较多的来自外围的约束。有不少外国记者问我:怎样来概括中国的性现状?我说,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性革命,婚前性行为发生了从15%到60%这么大比例的变化,它绝对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虽然我们的性革命不像西方六、七十年代人们上街去贴标语,但人们的行为和观念的确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第四个题目我想讲一下性交频率。根据统计,西方各国婚内性生活频率在近几十年是有明显提高的。在十九世纪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许多牧师认为性交会给人体带来损害,因此每月最多一次,这种做法倒是起到了控制人口的作用,但是低于人们对性交频率的意愿。在现代婚姻生活当中,除了婚姻刚开始的第一个星期之外,世界各国的配偶们,性生活大都在每周二到五次之间。此后,性生活频率几乎总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根据金西调查,20岁以前结婚的女性,婚内性交频率平均为每周2.8次,30岁的时候降为每周2.2次,40岁时为每周1.5次,50岁的时候每周1.0次,60岁的时候为每周0.6次。那么根据美国最近的统计,20多岁的青年夫妇生活都是最活跃的,平均每周性交三、四次,三十岁以上大约每周两次,五十岁以后下降到每周一次,这个是平均数,有些人多到一天数次,而另一些人就少到每月一次。
我的调查所得的性交频率也有很大的差异,可以得到这样一种印象:性在人们的生活中拥有极其不同的地位,在那些每天都性交和成年累月才做一次的人们的心中,性的重要性是有很大差异的。最近杜雷丝网上调查,得出结论:法国人在全世界性交频率排第一,每年平均120多次,香港和台湾是倒数第三、第四,大约是80次左右,倒数第一是日本,60次上下。我估计咱们中国大陆大概跟香港、台湾的程度差不多,因为咱们毕竟是同文同种。为什么会差这么多?我想这里面肯定有文化的原因,比如说中国人会有节制的观念,而法国人大概就不太会有。中国人有纵欲伤身这种观念,美国人、法国人就不会这样想。
第五个问题,我讲一下性快感的问题。性快感在不少西方社会当中都被当做一个极其重要的论题。人们在书刊、广播电视中不厌其烦的讨论这个话题。女人如果在性活动中达不到快感,还要去找心理医生看病,男人如果不能给女人带来性快感也会有心理压力。从我的调查来看,中国的情况远非如此,媒体并没有太关注这件事。从我访谈到的女人的经历和观念看,这个社会当中的人们,对这件事看得比较平常自然,有的女性从来没有过性快感,甚至持有性快感很不重要这样一种坦率的看法。
人类与其他动物相比在性方面的的独特之处有二,其一是人类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性交;其二就是人类女性可以有性高潮,而其他种类的雌性动物没有性高潮,或很少见。因此,人类这一物种的女性性高潮几乎可以说是灵长目动物中独一无二的现象。对此,有一种从社会生物学角度出发的进化论式的分析:人类女性性欲高潮的发展是由于人类婴儿生来就特别不能自立,需要父母照顾。女性性欲高潮以及女性在月经周期的任何阶段对性一直感兴趣就是为了维系永久配偶而发展起来的。
人类对女性性高潮的认识经过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在早年,弗洛伊德提出了一个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将女性的性快感划分为阴蒂快感与阴道快感。前者是不成熟的表现;后者才是女性在性方面成熟的标志。弗洛伊德的后继者中还有人对这一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演绎:女性从前青春期到青春期的一个主要课程是学习从阴蒂高潮转向阴到高潮,这种转变象征着从主动性到被动性的转变。阴蒂高潮象征主动,这是作一个真正女性化的女人应当抛去的男性成分。
对这一理论的第一次否定是由马斯特斯和约翰逊通过仪器发现手淫和性交得到的性高潮是同一种生理反应过程时完成的,那时,几乎没有人还相信弗洛伊德式的两种高潮的区分了。
然而,由于佩里和惠普尔于1981年提出"G点"理论,人类对女性性高潮的认识完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他们二人继续了欧内斯特格拉芬伯格的工作,得出如下结论:阴道前壁存在着一个性高度敏感区域,该区被他们称为格拉芬伯格区或G点,它由像阴茎和阴蒂一样的勃起组织构成,在高潮时能像男性高潮射精一样射出化学成分相同的分泌物。G点的发现重新肯定了阴蒂高潮与阴道高潮的划分。但是,他们的理论与弗洛伊德的理论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即他们并不认为两种高潮中哪种更优越、更成熟,反而认为它说明女性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性快感。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提出,仅有不到10%的女性存在阴道前壁敏感区即G点。
在西方,许多世纪以来,人们都把性快感看成不道德的、堕落的、邪恶的或者不正常的体验。中世纪教会的性观念主宰欧洲时,强调男子射精时间越短越好,以防止女性获得性高潮。为了打破这种观念,西方学者常常引用中国古文化中关于女性性高潮的观点作为对比。中国有关的古籍上主张,对于男人来说,理想的状况是尽量延长性交时间,男人在性交过程中所吸收的阴的本质的多少视性交时间长短而定;男人还必须成功地激起女方的性高潮,使其发挥出最大限度的性能力。在西方人眼中,中国人有一个独特的观念,即认为女方的性高潮对于其自身和男方都是同等重要的。
直到金西调查的公布和马斯特斯与约翰逊采用先进手段对性快感所做的科学研究完成之后,才彻底地改变了西方人对女性性高潮的否定态度,人们才最终接受了性快感是自然的、重要的人类生理机能的观点。根据金西调查,有14%的女性在青春期到来之前达到过性高潮,约为有过前青春期性反应的女性的一半。其中86%是通过自我刺激;约7%通过与其他女孩的性接触;2%通过亲昵式爱抚;1%通过与男孩或男性成人的性交合。特别有意思的是,2%是通过与狗或猫的肉体接触而达到首次性高潮的;约2%通过其他方式,包括爬绳子。
另据调查,已婚妇女只在部分性交中达到性高潮。总计约有10%的妻子,在任何时候的任何一次性交中都从未达到过性高潮;在婚后第一年中,约75%的妻子至少达到过一次;到结婚约20年以后,性高潮累计发生率达到90%。在前苏联,由于人们在性交时偏爱后进式,所以有45%的妇女从未达到过性高潮。有一种动物学观点认为,雌性动物之所以没有性高潮,乃是因为后进式交尾使阴蒂得不到刺激的缘故。我们中国近年的调查中,中国有26%的女性从来没有过性高潮,看来我们是介于西方和苏联之间。但是这个26%实在是相当高的一个比例了。就是说这26%的女性,她们在做这件事儿的时候完全是抱着为男人服务的思想,自己没有感到快乐。
不幸的是,后来的人们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性快感是正当的"观点到了这些人那里,却变成了凡性交必须使自身及性关系的对方得到快感。男人以为,他们每逢与女人性交,都必须使对方达到性高潮;女人们则以为,如果她们不能每次都有高潮体验,她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康诺利 (Cyril Connolly) 提出了"高潮强迫症"这一概念,他认为,人们对性高潮近似强迫症似的追求,是一种异化的表现。人们总是焦虑地强调要获得性高潮,强调满足对方。男人往往郑重其事地问女人,她"达到高潮"没有?她有没有"大快感"?要不便是用某些委婉的话来问女方满意没有。而波伏瓦等人都曾指出,在这种时候,这类话是女性最不愿意被问到的问题。
如果用福科的"凝视"意象来分析,西方女性在获取快感方面更能感到社会凝视的压力,而中国社会的"凝视"目光还没有转向这个方面――这决不是说中国社会的"凝视"范围窄些或程度差些,只是说它的凝视贯注在其他方面,如非婚性关系,各种"变态"的性活动等方面。弗洛伊德也曾注意到,在对待性高潮的态度上的确存在着文化的差别:在某些社会里,妇女的性生活比西方社会要单纯。只要她的情人或丈夫乐于与她行房,她便心满意足;她从不担心自己是否性冷感 (frigid) 或能否到达高潮,很可能她从不知高潮为何物。但在西方社会中,男子必须使女子能经历所谓"高潮体验",才敢相信自己算个男子汉;女方则不但必须使男方经历高潮,以证明他是个男子汉;她还要自己有这种经验,来证明自己是个女人。否则就要担心自己患上了性冷淡的毛病。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国门的开放,西方文化的涌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接触到西方文化中对性快感的看法。我想,它对中国女性对性快感的想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下面我们来谈第六个问题,就是感情与性的关系。在感情和性的关系方面,女性和男性相比,似乎更看重情感,这是人们的一般印象,也是我们从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中国社会,还有包括西方很多社会也都是这样,这与男女道德双重标准有关。这个双重标准是:似乎只有男人才可以有跟感情没有关系的性行为,甚至是跟陌生人的性行为。如果女人做同样的事就很下贱。我想引用一下台湾著名性学家、台湾中央大学的何春蕤教授的话,她说的非常生动。她说,在这种双重标准的社会中,对待男女的性有一种逻辑叫做“赚赔逻辑”。如果一个男人搞了很多女人,他就赚了;女性则相反。这种观点走到极端就使一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感情没有性的两性关系,但她们还可以保持是好女人;而另一个极端就是有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性没有感情的两性关系,可是她们就会成为一般人心目中的坏女人。比如说木子美,很多人在网上唾骂她,我也写了一篇短短的文字,我在文章中说大家用不着过于激动,如果你不赞成的话,但有些人愿意这样做,你可以静观其变。这句话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在感情与性的关系这个问题上,于是就有了三种立场:第一种是感情与性共存的立场;第二种是有情无性的立场;第三种是有性无情的立场。
罗素就主张感情与性的和谐共存。他曾这样谈论过有爱的性行为与单纯的性行为中间的区别的:"爱情使我们整个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后的甘霖对于植物一样。没有爱的性行为,却全无这等力量。一刹欢娱过后,剩下的是疲倦,厌恶,以及生命空虚之感。爱是自然生活之一部,没有爱的性行为可不是的。"
比较激进的有情无性的立场甚至会认为情与性是相互伤害、相互对立的。持这种立场的人们有两种相辅相成的征候,即适用于男性的"圣母娼妓综合征"和适用于女性的"圣徒罪人综合征"。前者是男人把妻子和情人视为圣母,纯洁无瑕,不可用自己的性行为玷污她,而只能同娼妓或放荡的女人发生性行为;后者则是女人把丈夫和自己所爱的男人视为圣徒,不可玷污,只能同坏男人发生性行为;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持情与性不能兼容的观点。有古希腊雄辩家德莫斯特尼斯 (Demosthenes) 的话为证:"我们拥有妓女为我们提供快乐,拥有侍妾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而我们的妻子则能够为我们生育合法的子嗣,并且料理家务。"还有美国的斯托克哈姆 (Alice Stockhem) 所说:任何一位要求两性结合的丈夫,除了获得子嗣之目的外,都是在使其妻子变成为私人娼妓。
苏格拉底曾公开谴责肉体之爱;柏拉图也只赞赏心灵之爱,不赞赏肉体之爱。柏拉图曾说:"任何一种快乐都不如肉体的爱来得更巨大、更强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理性了。"日本一位影响极大的积极反对肉体之爱的思想家仓田百三则说:"我坚信性交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相爱的人之间都是绝对的恶。我屡屡听到'不想进行没有爱的性交'这样的话。然而,即使有爱也不应该性交。......也许有人要说那样做将不能生儿育女,人类将要灭亡。然而,即使人类灭亡,恶仍然是恶。其道理正如人如果不杀其它生物,人类就要灭亡,但杀生是恶一样。"
有人并不认为性就是恶,是与爱截然对立的,但仍认为,性与爱处于一种此长彼消的关系中,性多了,爱就贬值;性欲被禁,爱情反而会增加。弗洛伊德就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当我们毫无阻碍地便可获得性满足时,例如在古文明的衰落时期,爱便变得毫无价值,生命也呈现一片空虚。......事实上,基督教的禁欲趋势曾创造了爱的心灵价值。"这就是说,性的满足会损伤爱;而性的禁制才有利于爱的产生。罗洛梅也认为,心理及精神上的裸露所产生的亲切感,远比性交时肌肤相亲所产生的亲切感更能令人回味无穷。他抱怨现代人有性无爱的倾向: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希望拥有爱而避免肌肤上的交欢,而现代人则希冀肌肤上的交欢而避免陷入恋爱。
与有情无性的主张相反,一位人类学家记录了某个原始部落文化中的有性无情的性观念:"性活动实际上与情感不相干;它是一种快乐和娱乐的经历,而且就像食物和水一样必不可少,它正如食物和水一样,谁给你的无所谓,只要你得到它就行,尽管你自然而然地感激给予你的那人。"然而,除了少数这样的特例,无论古今中外,有性无情的立场总是得到负面的评价。只有在福柯这样不可以用常规衡量的人那里,这种立场才会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福柯那些著名的"极限体验"中,他曾盛赞过"同一个陌生人性交"的体验,他说:"你在那里与人会面时,彼此都只是一具肉体,一具供相互结合、产生快感的肉体。你不再被囚禁在你自己的面目、自己的过去、自己的身分里了。"(转引自米勒,第451页) 当然,这种观点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也是惊世骇俗的。但福柯本就不是俗人。作为芸芸众生的我们,对他的"体验"只能望洋兴叹。
我现在转向第七个问题:性观念。人在生活中对各种享受、各种价值会有取舍,这是很自然的。比如有人好美食,有人却满足于一般的摄入营养;有人喜欢郊游,有人却宁愿呆在家里。在性的问题上,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有人看得重有人看得轻,在我看来也属正常。在性方面要有节制的观点是很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这种态度和福科的"极限体验"(包括同性恋、施虐受虐及生殖器以外的肉体快感的体验) 相映成趣。我想,中国人对性的态度同"中庸"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中国人凡事好中庸,讲究节制,不像西方人那样激烈极端。其中是否有体质的因素尚待定量研究 (胡适曾说,中国人"身体不如人",不知有无根据)。在19世纪的西方,人们也曾相信,即使是婚姻内的性生活对身体也是有危害的,因此使那个时代的人们因自己的性活动和性渴求而变得十分痛苦;由于权威的说法声称性活动会遭天谴,这种痛苦就更加剧烈。
至于说到"性是人性的弱点,是肮脏丑恶的",我认为这是基督教文化中的糟粕,相信这种观点的人也应当受点启蒙教育。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相信性活动是肮脏的事情,最好不想它,也不去搞懂它。西方19世纪的婚姻手册中表明了这样一种态度:好女人并不从性中感受快乐,她只是将性交视为生育的手段。在持这种观点的人看来,性快乐是包裹着生育这粒苦药的糖衣,这层糖衣没有什么重要性;而如今,这糖衣却喧宾夺主,取代了药这一主体。
早在公元1世纪,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 (Josephus) 就指出:"除了由丈夫和妻子组成的、以生儿育女为唯一目的的自然婚姻之外,法律不承认任何其他性关系。"古希伯莱文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对性取极端消极态度的文化,它强调指出,性的唯一目的就是生育,与生育无关的一切性行为都应当禁止。圣格雷格里指出:"如果性交的目的是为了快乐,而不是全部为了繁衍种族时,你应该忏悔。"受它的影响,形成了基督教的禁欲主义传统。基督教对性行为的态度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理想的境界是完全禁欲,教士必须服从这一理想;第二,禁止夫妻生育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性行为,连梦里遗精都是罪过,而罪孽最深重的则是手淫;第三,夫妻的性生活也要有节制,例如,在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日性交是错误的,还有许多宗教节日前后禁止性交。
关于性的目的是生育还是快乐,一向被基督教当作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其基本观点是认为,为生育是可以允许的,正当的;为了快乐是不可允许的,不正当的。这一观点及其理由是由奥古斯丁在>一书中表达出来的,他的观点后来成为天主教的教义。这种观点认为:虽然结婚是好的,但是通过性欲而出生的人本身带来了原罪。在奥古斯丁的定义中,性欲就是"强烈的欲望",其中包含有性交的"发热"和"混乱的色欲"的意思;在性兴奋和兴高潮中含有淫荡、性爱和快乐成分。奥古斯丁通过诅咒性欲,抨击了性冲动的要害。他谴责任何为了满足色欲的性行为,认为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他认为不是为生育的性生活包括避孕是特别罪恶的,因为这种性交纯粹是为了满足色欲。他指出,就连厚颜无耻的人也把性欲的满足看作害羞之事,羞于被人看见。由此他得出结论:我认为性交所伴随的害羞就是原罪的惩罚。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避孕和非生殖性的性行为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们没有达到生殖的目的。
这种观点也是逐步形成的,并非一直如此。弗洛伊德将这一观点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时期:"与性本能的发展史相呼应的,我们也可以试图把文化的发展过程区分作三期:在第一期里,种种不能导致生育的性行为方式,也能自由自在地去做。到了第二期,除了能达成生育的那一种,所有其他满足性欲的方法都将被压制。然后是第三期,这时便只有"合法的"生育才能是性目标了。我们目前"文明的"性道德便是这第三期的代表。
即使在西方,基督教的反性快乐观念并未完全一统天下,例如,在17世纪的英国,就有一个主张以快乐为性的目的的异教团体,这个团体宣称:"对于纯洁者来说一切皆纯。"他们认为,如果上帝不愿人去做性这件事,并在做这事的过程中得到享受,他就不会令性行为导致快感。这个团体的信念后来被世俗军队支持下的宗教秩序弹压了。金西也曾转述某个原始部落的性观念:"在不论什么人中间,性交都被从本质上当作一种快乐......除此之外,它再也不具有其它任何含义。"
在中国,虽然没有来自宗教方面的禁忌,世俗的反性倾向一度非常严重。与性有关的一切都属禁忌范围,社会道德提倡做到对性事的"勿听、勿视、勿言、勿动";但是这种纯洁的愿望有一个天生的障碍,那就是生育。按照当时人们的纯洁程度,如果世界上没有生育这件事,没有生育的必要,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令人痛惜的是,孩子不可不生 (有不少人还相当看重传宗接代,虽然它一度被认为是"封建"思想)。这种尴尬在一位外国记者对中国一位著名剧作家的访问记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外国记者:中国人怎么看待性?
中国作者:中国人对性不感兴趣。
外国记者:那怎会生出那么多的小孩子?
这位外国记者忽略了一个文化因素:人可以只生育而保持对性不感兴趣。这就是中国一度占统治地位的性观念:它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前者是正当的,后者是不正当的,不纯洁的。这种观念与基督教教义不谋而合,然而它的的确确是一种世俗的观念。一位在1974年到中国考察的西方学者约翰莫尼写过一篇观感,其中写道:"也许,当今中国并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正式的性学观念形态。我只得依赖那些零零碎碎的信息。无意中我撞见了一条标语:'谈情说爱是一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思想疾病。'......我得到这样一种印象:中国的婚姻性生活主要是为了生儿育女,而不是性娱乐。"
萨德 (Sade) 曾宣称:"没有任何东西比性更伟大,没有任何东西比性更美好,没有性就绝没有任何拯救可言。"这种观点不仅许多中国人难以接受,西方也有很多人会持反对态度。在我看来,性是一种能够给人带来极多快乐的人类行为,但是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再没有什么事能像性那样引起更多的烦恼、忧愁、痛苦和论争了。难怪福柯这位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的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会以它为主题。性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生理学和动物学的范畴,甚至超越了行为学的范畴,成为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和哲学关注的题目。
最后我来讲一点结论性的分析。
在我看来,弗洛伊德、马尔库塞和福柯三人是性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
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性文明史就是人被压抑的历史。本能 (力比多) 与文明是对立的。因此在他那里,性的发展史是一个从自由到压抑的过程。弗洛伊德说:"人体从头到脚皆已顺着美的方向发展,唯独性器本身例外,它仍保持其属兽性的形象;所以不论在今日、在往昔,爱欲的本质一向总是兽性的。要想改变情欲的本能委实是太艰难了;......文明在这方面的成就总不能不以相当程度地牺牲快乐来换取。"在他看来,压抑是为获取文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如果令每个人的本能 (原欲、力比多) 自由地迸发,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文明也就会丧失。因此,文明只能是压抑性的文明。
马尔库塞则认为,人类可以拥有非压抑性的文明,他将弗洛伊德版的性史改写为从自由到压抑性文明 (匮乏期) 再到非压抑性文明 (富足期) 这样一个过程。他说:"在最适当的条件下,成熟文明中优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将使人的需要得到无痛苦的满足,而统治再也不能按步就班地阻止这样的满足了。......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之间的对抗关系也将朝着有利于快乐原则的方向发生变化。爱欲,即爱本能将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他力图说明的是,尽管在匮乏的时期和匮乏的社会,人们必须为文明付出受压抑的代价;但是在一个富足的时期和富足的社会,人的本能与文明的冲突将可以被克服,爱欲将可以自由奔放。
福柯的思路与前两位均不同,他不认为在人类的性史上存在着这样界限分明的时期:古代的性自由奔放期,后来的性压抑期,和现代的性解放期。他不认为曾有过一种自上而下的、由某一机构或阶层来施行的压抑;而认为社会对性的禁制始终是自下而上的、弥漫的,甚至大量地表现为自我禁制;它存在于工厂、学校、监狱、军队、医院等社会组织之中,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惩戒凝视",其目的是制造"驯服的身体"。
在我做关于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的研究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估计始终困惑着我:一方面,我感到中国的情况像福柯所说的古希腊罗马社会,在那个社会中,性爱艺术最关心的不是对性行为作正确与错误的划分,而是视性活动为一个整体,更关注于快感的享用和节制;另一方面,我又感到,中国的现状像弗洛伊德心目中的维多利亚时代,禁欲主义是每一个人为文明所付出的代价。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现代中国的性状况同现代西方的性状况是很不同的。换言之,我所观察的这个社会同福柯所观察的那个社会差异非常之大。
这种差异仅从表面上看就十分明显:在西方人人都在谈性,而中国的人们还有点"谈性色变";在西方,性科学 (包括各种调查研究、心理分析治疗) 铺天盖地,而在中国,性还基本上囿于私人的卧室之中;西方的女人会因为达不到快感去看医生,中国的女人却对同样的问题处之泰然;在西方,同性恋经历了从被视为刑事罪犯 (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要判死刑) 到"走出柜橱"的解放运动;在中国,同性恋从未被定为非法但是默默地忍受着"正常人"的歧视和嘲笑;在西方,性成为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哲学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在中国,它却仍旧躲在阴暗的角落,被人们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话题。
经过反复思索比较,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性的地位在中国既不同于古希腊罗马 (但有像处),也不同于维多利亚时代 (也有像处),更不同于现代西方社会 (最不像),而是一个在独特文化的时间和空间之中形成的东西。作为分析对象,它是一个弗洛伊德、马尔库塞和福柯都未曾面对过的对象。至少在地域上,那三位面对的都是西方社会,而我面对的是处于东方文化地域当中的中国社会。高度概括地说,这两个对象最大的区别在于:在西方,与性有关的论争常常围绕着正确与错误,正常与反常,善行与罪恶而展开;在中国,与性的地位有关的却是重大与渺小,崇高与羞耻,上流与下流的问题。在西方社会中,性处于对抗之中――压制与反抗,正常与病态,罪与非罪的对抗;在中国社会中,性被忽视,性在重要与不重要,崇高与低下,浩然正气与鬼魅邪气之间属于后者。早有不少学者论述过西方是罪感社会,中国是耻感社会的观点,很有道理。在性的问题上,西方的宗教或意识形态会告诫人们,什么样的性行为方式是罪恶的,不要去做;而中国的传统伦理或意识形态会宣称,性是可耻的,要把它节制到最低限度;要背着人悄悄去做,不要把它挂在嘴上;这种兽性欲望虽然人人都有,但是比较高尚的人比较能够克制它,最高尚的人最能克制它。
西方与中国在性问题上的差异至少为双方分别造成了两类后果:在西方,反面的后果是,人们受到判定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的规范的"凝视",要担心的事情很多――担心没有性高潮,担心没有正确的体形,担心性倾向不对头等等,动不动要去求助于心理医生;正面的效果则是,一方面有压制,一方面有反抗,真理越辩越明,于是女人争得"女上位"的权利;同性恋争得结婚的权利;虐恋的爱好者争得在密室中得到特殊服务的权利;性学家公开宣布同雇用他们做研究的政府的初衷大相径庭的调查结果――色情材料不但不会导致性犯罪率上升,还会降低性犯罪率。
在中国,正面的后果是,由于性受到忽视,人们的"自我"反而趁机处于自由、散漫的状态之中,口交肛交随心所欲,不但没有旁人来管,自己内心对这类行为也无焦虑感;没有高潮就没有高潮,也不用去看医生;反面的后果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性被视为低级下流之事,不少人屈从于残存的兽性,遂自甘堕落,做出不少苟且的勾当,做时不免心怀愧怍,倍感羞耻,痛恨自己的"本我";另一方面有少数高洁之士克服了可鄙的淫欲,达到了崇高境界,让心中充满浩然正气,所念全是国计民生之事,但却被人视为"假道学"、"伪君子",也平添了不少烦恼。
我把西方与中国在性问题上的差异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对错界定与无对错界定的差异。在西方,某种方式的性行为会被定义为正确或错误,例如,异性恋正确,同性恋错误 (违反自然的犯罪);阴道交正确,口淫错误;能导致生育的正确,不能导致生育的错误 (如手淫);等等。中国人关注的不是正确与错误的界定,而把关注的重心放在节制性欲上,讲究中庸之道,讲究慎独,讲究过犹不及,讲究存天理灭人欲。西方历史上有人曾因同性恋活动被判死刑,中国人在清末却以"狎玩相公"为寻常享受。在西方,不少的人对某类性行为或对性欲、性快感本身怀有罪恶感;而在中国则应当对荒淫无度怀有羞耻感,而不是犯罪感。
第二,有焦虑感与无焦虑感的差异。福柯讲得最多的是宗教忏悔仪式中要求人们坦白一切与性有关的思想、行为、罪恶这一历史事实。人们由此对性问题产生了大量的焦虑。中国的情形明显不同:没有什么普遍信奉的宗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基督教为西方人在性方面制造的焦虑感,在中国人这里很陌生,因此可以说中国人在性的问题上相当的纯朴混沌,没有太多因负罪感引起的焦虑感。
第三,有激烈反抗与无激烈反抗的差异。西方人由于在性问题上过于焦虑,就有激烈反抗,正如福柯所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阻力。"中国人由于没有焦虑,也就没有反抗。西方人的反抗表现为走极端――越是感到焦虑的事,越要去说,去研究,去表现,所以西方有那么多关于性的研究、治疗;有那么多文学、艺术、影视传媒在表现这个主题。在中国,性这一主题的表现相对要少得多。
第四,有权利感与无权利感的差异。西方人以为自己的性权利被压抑、被剥夺了很长时间 (这种想法不一定对,正如福柯分析的),所以在性问题上带有造反者和反抗者的狂热感、正义感和权利感,搞起色情品、卖淫、同性恋和各种变态性活动来显得气壮如牛,好像在搞革命 (确实也有人管这叫性革命),好像在夺回被人抢去的权利。中国人在性上没有被剥夺感,所以也不会有反抗的热情和正义感,更没有权利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性的欲望是个小小不言的隐私,不登大雅之堂。西方人在开放淫秽色情品市场、卖淫合法化、同性恋合法化问题上争论得如火如荼,风起云涌;中国人对此却像在听天书,暗地里觉得奇怪:这种问题有什么讨论的余地,连想一想都不好意思。
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曾说:"自亚当和夏娃以来,性冲动就一直是绝大多数烦恼的根源。"古希腊人以饮、食、色为人的三大欲望,三种快感;中国人则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一说。看来这种概括是跨文化的。中国人并非真修炼到了对性漠不关心的境界。将西方的禁制与中国的忽视相比,我们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就像一个面临死亡的婴孩不知道是被溺毙更好,还是被丢弃更好。总之,性在中国的处境就像一个被丢弃的婴孩,在那里自生自灭,心中暗暗纳闷:我为什么这么不受宠爱?
从人本主义的角度,人类的性与爱不仅不是低俗的品性和行为,而且是很崇高的;不仅不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而且是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性与爱同人的自我有着极其重大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一种文化重视人的自我,它就会重视性与爱;如果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轻视人的自我,它就会轻视性与爱。人们常常以为,政治事变、经济发展这类事情才是重要的,个人的欲望、快乐与行为方式根本无足轻重。这种想法在中国尤其盛行,因为个人在我们的文化中从来都是一个被忽视的价值。在布罗代尔三个时段的划分中,中国人自然而然地以为短时段现象 (政治事变) 是最值得重视的;中时段现象 (某种发展趋势) 次之;长时段现象 (生活方式) 是最不值得重视的。而在我看来,布罗代尔对长时段事实的关注却不仅具有历史研究方法论的意义,而且具有对人的关注的意义。归根结底,政治的斗争和经济的发展只是工具,人的幸福与快乐才是目的。我们为什么如此喧宾夺主,为什么常常把手段当成了目的而令目的受到冷落呢?我的报告就到这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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