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下决心认真的写小说,谁都别拦我。在消费时代,女性文化从内衣,卫生巾到“女性写作”都被大众消费了一把。趋势为商家连手挂在盒子上喊:“做女人挺好的!”古有金瓶梅,多少文人肾亏;今有情色宝贝,多少女人掏出护舒宝。
女作家可以不谈爱情,但不可以不谈性爱。这是市场需求,我不太会在小说里大篇幅地描写性爱,这似乎有点跟不上时代,踩不着各位前辈的脚后跟。索性写乱伦的题材吧,又怕被亲人看到责怪;于是写和少年谈情说爱,感觉又总不到位。作家写作是为什么?出名?钱?傍大款?还是诺贝尔?写作之人的心中都有不被理解的痛苦,但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不无道理。
我上小学时随父母离开北京,由于不适应外地的生活,过早体会到了异乡的孤独。两年后又回到北京。因为孤独,我开始阅读。不过四大名著至今还没有看完,能记住的也只有连环画版的西游记。记得初恋是在十七岁,先是暗恋,随后如愿,只不过老天残忍,甜蜜了仅仅两个月……离别后的绝望让我写出了风花雪月的肉麻句字。每天对天抒情,直到沙尘暴越来越强,我嘴里吐出两个字:真黄!
去年看了丁玲的《沙菲女士日记》,形成了女性意识的觉醒。丁姐告诉人“我是我自己的”,所以她的小说回到了女性话语本体之中。起初我也以为女性意识的觉醒象征着“第二性”对男性的挑战。上个世纪“XX宝贝”的出版简直是中国新女权主义的宣言书。随之而来的女性小说中,那些令正人君子瞪口呆的性爱描写,称之为一本如诗如画的性交记录文献。我排除万难看到性别的位移,女性的“超越”在于把“床上的人”--男性权力文化的实物拆解开来,在她眼中这个男人只不过是性的对象,而且还是模糊不清的。
对于“性别意识”和“超性别意识”的关系,以及“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关系;“自恋”是女性文学特有的情怀,忽视了人存在必不可少的自省意识。另外,“意识流”“先锋小说”等命名均已叫响,“女性文学”不等于“私小说”。谁说“女性文学”只能重复细腻,温婉,琐碎,哀怨,缠绵的小文章?文化给女性设置的到底是圈套还是障碍?小鸟依人还是温柔贤慧?家庭妇女相夫教子,无疑丧失了女性主体,依附于男性主义的趣味。
或许若干年后,道德在文学中将会变得不值钱,肮脏留恋清澈的小河流。以性爱作为反抗姿态是文学的根本依据。假如初学者马上开始自修写性爱小说,估计在半年内能攻克两页一段床上战斗的叙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