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R:
仍是喜欢小屋以前那段刻在“封面”上的话,因为是所有人的小小却奢侈的梦想,想有一个小屋,只要够你我同在一个屋檐下就好。可是今天又有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xx说你是同性恋,说你常和一个穿着打扮像男生的人很亲密的样子,拜托以后可不可以不挽手,你们在外面的时候?”和你在一起一年记不得多少人问我周围的朋友了,她们善意为我们掩饰着。我只觉得好象活得突然很卑微,男人和女人可以当众亲密无间,女人和女人手挽手就被人当怪物看?也许平时的好友太理解,反而让我更承受不起其他人的鄙薄?我看到你走在我后面,眼神里的光芒有点黯淡。你没有错,你不过就想做自己喜欢的人的“男朋友”,性别不同,还有什么不同?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倾城之恋》的范柳原笑自古以来的人们相互祝愿,相互承诺,自以为是以为自己能做主,是啊,我们连自己能活多久都不知道,哪能作这种主张?香港就算沦陷也还有一对旷男怨女的容身之处,而我们呢?我和你呢?我们不过要同一屋檐避雨罢了,却只能在虚拟的世界获得慰籍。你是我老公,我做了你老婆,我们也是平凡夫妻,天之大,老公,和你一样,我想找个我们平凡夫妻的容身之处。友人说只要有美丽回忆就够了,然而,我们都不想放手。没一个平凡的夜晚我们都会迷迷糊糊中十指相握,男女都不敢相信的恩爱,我们有了,何所畏惧?修千年才能共枕的缘份我们怎能放手?你答应我不会放的,所以我才勇敢。
流泪,转过头,看见的是太阳下的你。
我微笑。
YY
2004.6.19/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