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把我的女朋友用一种菜来比喻的话,她肯定是辣椒,而且是那种最辣的朝天椒。我呢?充其量也就是被认为是保平安的菜,比如青菜、豆腐之流。
自小我就是个性格粘粘糊糊的人,永远是不紧不慢的样子。比方说,如果走在路上,突然下起了雨,我决不会跑得飞快-----何必呢?前面还不是在下雨?再比如,就算钱包不见了,我也不会惊惶失措,现在治安这么差,“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常在街上走,怎会不被偷?小时候我老爸天天叫我起床,明明醒了,却非要等到他已经怒不可遏地敲我房门时才懒洋洋地答应一声:“听到啦……”。老爸老妈对我这种性格深恶痛绝,以至于后来我去外地念大学,他们中途只去看过我一次,两人在家里吃得白白胖胖的。
而这个朝天椒怎么会跟我好上的?真是个奇怪的问题。我们那儿有句俗语:“一只馒头搭块糕。”看来还真有道理。
朝天椒是我的同年级学妹,据她自称也是个“文学爱好者”,由于我不经意发表在校刊上的几篇蹩脚散文,引起了这位文学青年的注意,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她的几篇更不知所云的诗拿来请我“雅正”时,应该就算我们正式交往了。
我们绝对是属于日久生情的类型(当然不谦虚地说,也不排除她对我有一见钟情这种可能),所以几个回合之后,她成了我的女友,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她貌似大方、谦和的外表之下,居然隐藏着这么火辣的心肠。
诸位看官都应该知道,生活中你不可能只接触一只“馒头”吧,校园里有那么多学姐学妹的,在我没有和这位朝天椒交往之前,我和那些馒头相处的非常融洽。这一点朝天椒也是清楚的,可是,自从我在一次纯属被诱骗的情况下与她发生嘴唇接触事件后,她就对我约法三章了:一、不许和别的女生勾肩搭背;二、不准与别的女生单独吃饭、上街、看电影(后来这一条改为:不准单独和别的女生离开校园。);三、不准躺在别的女生床上,也不准别的女生躺在我的床上。
前两条还马马虎虎能做到,可最后一条真让我为难,你们知道,我是老好人一个,又睡下铺,许多同学都爱半躺半坐在我床上聊天、看书。经过我的哀求,她勉强将这条改为:不准和别的女生同时躺在床上。
当然喽,朝天椒也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可是我们是性格不一样的人,我已经习惯了和同学们打成一片,不分你我,突然让我脱离群众,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行动上,都让我一时难以适应。所以朝天椒成了我们宿舍的常客,她牢牢地霸占着我的床,霸占着我的空闲时间。
我的舍友兼铁姐们大脸猫私下对我:“你又不是她的私人财产,怎么可以纵容她这样呢?你这样会失去自我的!”这话不知怎的让朝天椒知道了,结果可想而知了,大脸猫成了她的敌人,每次碰面,她都横眉冷对。
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真是让我左右为难,为此,私下我做了好几次调解工作。
第一次,我对她说:“人家是好意,无非是怕我这个老实人吃亏呗!”
她象没听到一样,仍旧在洗我和她的衣服。
第二次,我继续调和道:“其实她也喜欢王菲的歌,和你一样,都是天后的FANS!”
她撇撇嘴,“对不起,现在我已经不喜欢王菲了,我改陈慧琳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轻易改变你的立场呢?你不是她的铁杆歌迷吗?”
她发出一声冷笑,不置可否。
“还有,她也很爱读川端康成的小说,她和你……”我见她脸色不对,忙停下搜肠刮肚。
“怎么不说了?她喜欢喝什么茶,喜欢吃什么菜,喜欢什么时间上洗手间――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内裤?你说呀!”她突然发难,辣味十足。
“什么呀!你怎么这样,太过分了,我……”我觉得简直不可理喻。
她转身跑走。
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气愤地走来走去,她太过分了?我和大脸猫什么也没嘛,她怎么可以这样不分青红皂白?我总要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生活吧?太过分了!
我站在操场上看别的班的排球比赛,直到许多学生敲着饭盆去食堂,才想起来我的饭盒、饭卡都在她那里,好吧,不吃了,绝食!
一直到比赛结束,我也随着人群回到宿舍楼。
桌上放着我的饭盒,不锈钢的匙子压在上面。我咽了咽口水:志者不受嗟来之食,不吃,绝对不吃!
大脸猫在一旁乐了:“嘿嘿,你‘吴自由’今天终于自由了,我们去吃肉丝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