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真相
里努基维斯有一部电影叫《魔鬼代言人》,讲的是辩护律师的故事,我固然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魔鬼代言人,但也相差无几了。
那件案子轰动全国,而我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共犯辩护,我必须打赢这场官司才能保住与这件案子有很大牵连的父亲。这一次中央是下定了决心要杀一儆百,官司不好打。一旦查到父亲头上,我就不可能再插手这件案子了。
我不喜欢做亏心事,干我这一行也要小心不要做亏心事,可是这时候是非做不可了,我只有小心不要造成东窗事发的后果。最后我辩护的当事人受到的处罚最轻,他只被开除了党籍,撤消了职务。走出法时他很高兴,因为以后的事,几乎全要我一个人揽下来了。他说:“年轻人好好干,有什么难处来找我。”
我最痛恨这种人了,屡教不改,自以为是。这种人实在应该被拖去枪毙,因为他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可那张关系网是他织的,替他卖命的人照样替他卖命,受他恩惠的人照样听他摆布。结果我还是做了他的“魔鬼代言人”。
一路上我不发一言,安瑞知道我的怒气,她握着我的手,默默地鼓励我。
“我不想干下去了。”我挫败地说。
“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我回过头看她,她比我小两岁,当年我们在大学校园里认识时她还是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在偌大的校园里迷了路赶不到会场就在路上哭了起来。安瑞一向是个柔弱的女孩。如今,女孩变成了女人,她学会了开车,喝酒,在事物所言辞犀利地训斥助手。办这件案子时,她一直在我身边帮助我。
“你变了。”我由衷地说道。
“也许你更喜欢以前的我吧?”她苦笑着说道,“你嘴里的那个小松像不像以前的我?”
我一震,被她问得措手不及,一下子觉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是因为工作压力或者别的什么,这几天晚上我总是做噩梦,看见小松倒在血泊里。每每从噩梦中惊醒,我又庆幸自己及时地离开了她,她那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定会很快地把我淡忘掉吧。以她的坚强,我相信她会很快走出我的阴影,会有很多的男孩子围绕在她身边,我真的希望她幸福。
我想一定是我在办公室打盹时说梦话了,有一次安瑞推醒我,我竟然说:“陈小松,你有完没完,我要睡觉!”还有一次我迷迷糊糊得地醒过来,看见一个长发披肩的人走过来,我笑了笑说:“功课做完了?”这时候我才发现走向我的是安瑞而不是小松。
安瑞把头偏到另一边,看着窗外的林荫道。
“不,她一点也不像你。”良久,我才这么说道。
“噢,是吗……”她淡淡地虚应了一声。
“回事物所整理一下文件吧,还有一些扫尾工作没完成呢。”
“恩。”她点点头,“晚上妈让我们过去吃饭,我想你还是去一下吧,她老人家一直觉得对你很抱歉。”
我母亲已经认安瑞做干女儿了,等于承认了我们的关系。但我却觉得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无力感。如果她在安瑞自杀以前做那种决定,也许我就不会去南方了,如果我不去南方,也许我就不会认识小松了,而小松,几乎改变了我的一切。
“不用了,连年夜饭都好几年没在一块儿吃了。”
“潋光……你还是不肯原谅你爸妈?”
“他们又没欠我什么,有什么原谅不原谅的?是我自己要离开这里的。”我回过头,看见她眼里泪光点点,不禁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去就是。几年没在一块儿吃饭,是该回去看看了。”
她低下头,两颗眼泪轻轻滴在胸前,每次看她掉眼泪我就兵败如山倒。看来她还是没变,而我,也还是见不得她伤心。但是,我已经没有了把她抱进怀里的冲动。
现在这个时候,更伤心的人一定是小松。小松也爱哭,而且一哭起来就不可收拾,可是只要我不朝她吼,她总是一副无忧无虑,快乐天使的模样。
“只是,还是要回事物所去一趟。先打个电话给妈,说我们六点过去。”
她点点头,“还是你来打吧,手机在我包里。”
我在她手提包里翻了一下,看见除了手机外,还有一叠纸巾,一个小化妆盒,一支眉笔和一支口红。记得有一次翻小松的书包,我在里面找到了一支小口红,她又羞又恼地抢回来朝我大吼“隐私权”的问题。那一晚做爱以前,我们坐在床上,我给她涂上玫瑰色的口红,她每吻我一下,就在我身上留下一个唇印。她的唇娇艳而可爱,嫩得像能掐出水来一样……
回到事物所整理文件,安瑞有些不放心地问:“你真的确定上面不会再查?那笔帐很模糊呢。”
“帐目是我清理的,我心里有数。况且主犯已经判了刑,案子不会再起大波浪了。”
“线到你那里才是头啊,你还是脱不了干系。”
“没事。反正我也不想干了,吊销执照就吊销执照吧,我无所谓。”
安瑞还想说什么,但终于还是禁声了,埋头和我一起整理资料。她把一叠文件拿到碎纸机前绞碎,又不放心地把其中一些捡出来烧掉。
收拾完已经是五点半了,我从抽屉里拿出公寓的钥匙,这个时候一张照片从一个笔记本里露出一个角。我轻轻地抽出来,那是在我别墅里时用傻瓜机给小松拍的,当时她正用毛笔练字,准备把作品交上去参加艺术周的比赛,结果一个不小心脸上沾了墨水,她拼命躲开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