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叫罗慧根,二十九岁,结婚七个月。
谈起我的婚姻,我只能说那是一场无奈。我本打算今生和耿楠惺惺相守,常相伴,可谁知世事的变迁有时是会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当我打算独身的决定一公布,立即遭到了全家人的否定与垂询,妈妈更是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如何不容易的把我们兄妹三人养大。
“你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大哥首先质问我。“你为什么要刺激妈?”
“你是不是开玩笑呢,小妹?”大姐也来询问,但语气明显没有大哥那么强硬。
“我是认真的,我不愿过你们眼中的那种生活,我想过了,我不适合结婚。”我坚持自己的想法。
“听听,二十好几的人了,说话还象个孩子,幼稚!”大哥一脸不屑地说。“我们这样的生活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们过的都是普通人的生活,难不成你还想找个大款给人家当小蜜?”大哥越说越气,也越说越不象话。
“你说什么?”我也急了。
“有话大家好好说,大哥,你干么那么说小妹,太难听了。”大姐出来打圆场。
大哥瞪了我一眼,不再出声。
这是一场家庭会议,没有外人的参与,纯粹的家庭式会议,所以妈的哭声也就特别响,特别震憾,毫无顾忌。这一次的家庭会议显然由于我而不欢而散。大哥临走时都没与我再说一句话,倒是大姐走时过来小声对我说:“大哥也是为你好,你别怪他。你再好好想想,我们回头再聊。”
没想到我的独身决定令家里人有这样大的反应。晚上,我没有去找耿楠,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家里有事,我想在家陪妈,可是妈却不和我说一句话,关了房门一个人在里面不出声。我也不知该对妈说些什么,我想唯一能令妈高兴的是:我撤回自己的决定,可。。。
(2)
二十三岁时我认识了耿楠,和她交往到我结婚已近六年。
初识耿楠颇具戏剧性。那年我刚大学毕业,在一家普通的运输公司做事。冬天的一个下午,下了班我照常去坐公车回家,车里也照常地人挤人,人挨人。我一点也没感觉到我的皮包里已伸进了一只手,就在小偷要得手之际,他的手被另一只手一把攥住,两只手在我不大的包里使我有了感觉,扭头一看,只见一个十六七岁模样的男孩站在我旁边正惊恐地瞪着与他面对面站着的另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的手正用力攥着他的手,他的手里还捏着我的钱包,两人的手都还放在我的包里没有动。我看看男孩,又看看女孩,两人都各看了我一眼,又互相瞪着。女孩的眼神咄咄逼人,男孩眼内似有些恐慌,眼球不断翻转,不太敢和她对视,可谁也没出声。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大大的清了清喉咙。男孩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手一松,钱包落回我的包内,他显得有点沮丧,脑袋耷拉下来。这时那女孩攥着他的手一起慢慢从我包里撤了出来。车咣当一下到站了,女孩冲着男孩小声说:“还不快下去,以后再干,把你抓起来!”男孩听后,满眼恐惧,蹭蹭挤过人群下车了。
“谢谢你!”我由衷地说,这才仔细打量眼前这个女孩子,高个,梳一个马尾短辫,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高鼻梁,厚嘴唇。一件短款羽绒服,给人感觉一股英气。
我最喜欢耿楠的嘴唇,丰厚有力,吻起来疯狂无忌;最怕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从来都是那样明亮,清澈透明,望你一眼,让你有种好似被望穿的感觉。每次提起初相识,我总会感叹地说:“你的眼睛很有杀伤力,怪不得那个小偷看到你就有些害怕。”我又有些不服气,“他也看到我了,为什么不怕我?他偷的还是我的钱包。”耿楠总是笑着说,“你?你那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别说人家会怕你,没把你也偷走就算好事。”
(3)
再见耿楠时,已是一星期后,我约她出来吃晚饭以报答她的搭救之恩。说实在的,我那天刚发了工资,如果真让那个小偷得手,我怎么好意思向妈要钱,所以我特别感激耿楠。她痛快地答应了我的邀请。下了班,我去约定的餐厅与她会合,我特意找了一家相对比较高档的餐厅。一进餐厅,就看见她已经坐在一处靠窗的坐位上,我笑迎迎地走向她,她看到我也咧开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她已把头发剪了,短短的头发并不太顺从地贴着她,有几根还向外支棱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依然炯炯有神,一件高领毛衣衬得脖子修长。她的样子有点帅气。
我要了好几个菜,她没有说什么,直到最后,她才说:“不来点酒?”我愣了一下,烟酒我是从来不碰的,并不是讨厌,只是没有这个习惯。她看我有点踌躇,笑了一下,“算了。”“别!”我赶忙说,我想让她尽兴,我说过要好好搭谢她。于是我说:“你想要什么酒就随便,我不太懂酒。”她也不客气,张嘴要了四听啤酒。等酒上来时,我说:“都你喝啊。”“什么,你一点也不喝?”她一脸地不置信。“好吧。”为了不扫她的兴,我只好倒了一小杯。她却打开一听,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大口,象喝水一样。其实我并不喜欢啤酒,我不喜欢喝过后嘴里那种淡淡地苦味,但为了让她高兴,我还是勉强把那小杯啤酒喝掉了。
一晚上她非常高兴,在劝我不过后,一人喝了所有的啤酒。我们吃到很晚,步出餐厅,空气异常清新,天上繁星点点。耿楠有些喝多了,她一路搂着我,说了许多话。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