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
该去哪里呢?大清早的,两个穿着绿色军装的学生。
“我想去学校后门吃包子。”我想了想说。其实在中学住了六年,我最怀念的就是学校后门的那几家馆子。
我们牵着手往学校走,早上八点的街道,没有喧嚣的气氛。到底要去哪儿,怎么玩儿,似乎都不重要。只要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只是在大街上乱走,也是浪漫的。
中学离大学的运动场不近,不过不知不觉就走到了。
我要吃的这种包子,是葱和肉馅儿的。我小时候讨厌吃葱,但自从吃过这种包子之后,我就喜欢上葱了,包括姜,蒜,所有的调味品都喜欢上了。在中学的时候,一个包子,一个鸡蛋,就是我千篇一律,但怎么也吃不厌的早餐。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幸福。
我喜欢开阔的环境,所以和苏寓在靠近街边的一个桌子前坐下。
“你要吃什么?”我像从前一样,把脸凑到她跟前,轻声的问。
苏寓把面前的头发挽到耳朵背后,抬起头来看我,我们的鼻尖几乎要碰到。我突然发现,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一个包子,一个蛋?”老板走过来大声问我。在学校混了这么几年,附近饭馆,杂货铺的老板们,甚至推着小车卖冰激凌的,都认识我了。
“不要蛋,一个包子就够了。再来一碗黑米粥。”
人之间的感情应该可以从饭桌上看出来吧。如果我要吃谁碗里的东西,那就说明我把她当成自己人;如果我把自己觉得好的让给她吃,那就表示我愿意和她分享生活。
那顿早餐,就是我和苏寓一起分享的。只可惜,苏寓不喜欢吃包子,我也不喜欢吃黑米粥,不过没有关系。
吃完饭,当然是直奔游乐园啦,上次的遗憾一定要补回来。
太早了,游乐园还没开门。我们只好溜达进隔壁的公园。
一进公园门,就是一家照相的摊子。苏寓特别高兴,她冲我笑的时候,我也正冲着她笑。
于是苏寓对着照相的老板嚷:“老板,老板,帮我们照一张坐在草地上的嘛。”
估计我们当时的样子,就像大串联时代的红卫兵吧。照片从相机里吐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上面是两个躺在草地上傻笑的人,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刚给晒黑的脸。
“天哪,你现在穿军装就像一块泥巴上面长了草!”我像发现了什么大事情似的,指着照片对苏寓说。
“给我!本大小姐随便穿什么,皮肤再黑,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哈。”苏寓抢过照片,一张装进自己的书包,另一张塞到我的书包里。
“那是。虽然我欣赏水平很差,但我还是觉得你长得嘛,还凑合。”我笑。
她把头侧向我,挑衅似的说:“秦紫心,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你想镇压群众的心声呀?”我才不怕赵苏寓呢,她基本上只有被我欺负的份儿,“没办法,我的缺点就是太诚实了。”
她望着我笑,拉住我的手。
原本我们跑到公园里面来,只是因为实在没地方去了。谁知,走了一段路,居然看到一个小型的游乐场。公园里面本来就有给小孩子玩的地方,只是我俩很少来这种地方,看到旋转木马的时候,着实大惊小怪了一番。
我对旋转木马有一种情结,觉得它浪漫得不得了。于是二话不说,就去问管理员可不可以玩儿。呵呵,只要有生意,哪怕是一个人,管理员也殷勤的开机器。
我选了一匹看上去帅呆了的木马,苏寓坐在离我很近的另一匹马上。其他所有的马车,马匹,全部空着。机器开始慢慢运转,在这之前,我似乎不曾坐过旋转木马,所以兴奋得很。可是立刻,我发现自己完全错了。木马的速度从启动开始就几乎再没有加快了。就这速度,可以改名叫旋转乌龟了。更惨的是,当木马启动之后,就一瞬间聚集过来一群无所事事的围观群众。他们都笑容可掬的望着我和苏寓。我突然觉得自己怎么就像是马戏团的小丑呢。苏寓和我的表情一样郁闷,唯一希望的就是旋转木马快点儿停下来。不知过了多久,应该是五分钟或者十分钟吧,总之我觉得比一个世纪还久,木马终于停下来了。我拉着苏寓就跑,把那群人留在身后。
“太丢脸了。穿成这个样子,玩儿那种小孩子玩的东西,还有那么多人围着看。我不用活了。”我的确太失望了。
“还不是你想坐,谁料到有这么多闲杂人等呀。看就看嘛,又不会看掉你身上一块肉。”苏寓拉着我往路口一个小摊走,“我们去转糖柄嘛。”
糖柄,还是糖饼?总之一般在公园里都可以看得见的。时常是个老太太或老大爷,推着个木桌子,上面有一个圆盘,画着龙,L,花篮,鸟,很多东西。然后有一个指针,当时是五毛钱转一次,指针停在什么画上,老板就用软的黄糖把那个东西给画出来,再压上一根竹签,等糖干了,就可以吃了。
我让苏寓转,因为我手气一直不好。结果她也不怎么样,没有转到我最喜欢的龙,转了一个花篮。也挺好看的,可惜就是不怎么好吃。
我又跑去买了一管吹泡泡的,就是肥皂水做的那种。我拼命往苏寓身上吹,她一边躲,一边去追最大的泡泡。一路上,全是大大小小,透明的泡泡在天上飞。
我们终于从公园里转出来,已经满头大汗了。游乐场已经开门了,好多小孩子在门外的广场上。一群小孩子跑着追我吹的泡泡,其中有个小孩儿长得很可爱,她看到我笑着盯着他们,有点儿不好意思。多像我小时候呀,我想。于是我把整管递给她:“姐姐吹得腮帮子都疼了,送给你好不好呀。”她怯生生的,我一把塞给她。苏寓拽着我去买门票,还边笑边说:“你还有这种嗜好呀~,小女孩儿也不放过。”
我们拉拉扯扯的进了游乐场。
真是人不可貌相,别看苏寓长得弱不禁风的,居然喜欢坐翻滚列车。我不敢坐,从来没坐过。但没办法,她说这叫体验生活,我只有硬着头皮上。更何况我这个人这么爱面子,怕也不敢说出来呀。
刚坐上去就很紧张,我把压在身上的安全杠牢牢抱住。列车启动了,很慢,然后开始爬一个看不到顶的坡,速度因为重力的关系,变得更慢。哈,我这下得意了,原来翻滚列车也不过如此嘛。谁知,我才高兴了一会儿,列车突然加速,我才发现自己正身处坡顶,根本看不见离地面已经有多高了。人像完全失重一样往下坠。我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跑得没有列车快,已经落在后面了。‘没关系,坚持坚持,很快就会过去的。’我脑子里重复了两遍这句话,然后开始想,“什么时候才完呀,妈妈呀。。”。估计在我要把安全杠捏断的时候,列车划了一个弧线,结束了俯冲,开始了接下来的翻滚。我估计死后重生的感觉也不过如此,之后不管列车怎么翻,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心脏又回到身体里。一直到下车我都没缓过神来。不过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尖叫一声,面子还是重要的。
之后我们玩了勇敢的转盘,疯狂的老鼠,碰碰车。都没有感觉,估计我是麻木了。直到苏寓买了五串羊肉串,换回了我遗失在翻滚列车上的灵魂。
“好过瘾哦。我们再去坐一次翻滚列车吧。”苏寓挽着我的胳膊,开心的说。
“你杀了我吧。”
她看着我笑:“那你说咱们还去哪儿玩?”
“红帽象!”我突然想起自己最喜欢的地方之一。‘红帽象’是一个游戏娱乐厅,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逃出游乐场,我招了辆计程车,当时还是夏利车,直指‘红帽象’而去。
(五十一)
苏寓和我都坐在车的后排。这已经成我们的传统了,这样我就可以把她整个人搂住,然后把自己的腿放在她的腿上面。司机从后视镜能看到的还是有限的,所以我们都不怕。而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我们这样肆意的拥抱,似乎可以抚慰一下我一直被压抑的情感。
‘红帽象’在地下一楼,一块钱一个币。
苏寓和我一进门就看到挡在路口中间的两台联机,打‘西游记’的街机。当时‘西游记’正流行。不可思议的是,居然两台机器都空着,我赶紧投币,拉苏寓坐下。
苏寓对这种游戏一窍不通,我就抢在她前面帮她选了猪八戒,自己选了孙悟空。我告诉她哪个按钮是出拳,哪个按钮是踢腿之后,游戏就开始了。
当猪八戒和孙悟空走到一个山洞口时,突然出现了很多敌人。我本来就是菜鸟级的,忙不过来。苏寓更惨了,在旁边一边拼命乱按按钮,一边大声的叫:“我在哪儿呀?我在哪儿呀?!我是不是死了。”
我也抽不出手来指点她的屏幕,只有边打边叫:“就在那儿!还在那儿,还没死。”
虽然游戏厅是很吵的地方,但是苏寓和我的叫声还是让我觉得震耳欲聋。乱捶乱敲的景象多半也颇为壮观吧,真不知道围着机器观战的那堆男生有什么感想。还好我们坚持打过了第一关,才壮烈牺牲。
“我从头到尾都没搞清楚哪个是我。”苏寓很高兴的样子,“不过我打得好像还不错哦。”
“是呀,你才发现自己是打游戏的天才呀。”我摸了摸她的脸,“叫得更不错。楼都要震塌了。”她真是可爱极了。
苏寓要骑摩托车。我不会,也不想学,只能在旁边看着她。我估计她最拿手的就是开摩托了,每次来都玩儿这个。平时我也没有好好看过苏寓骑车的样子,今天坐在她旁边,望着她的身影,居然也可以这么帅。我情不自禁的坐到摩托车的后座上,把她紧紧抱住。她没有什么反应,继续骑车。我把脸贴在她的身上,想,曾经觉得她好遥远,现在却已经这么靠近了。
当时间到,游戏结束,苏寓回头看我时,我冲着她笑。今天只要快乐,其他的留给明天,现在什么都不要多想。
一个瘦瘦的,年龄和我相仿的女生从我们身边经过。她领着一个小孩儿,两个人手里都抱着一堆绒毛娃娃,其中最显眼的是两个向日葵脸娃娃。
“哇塞!这么厉害。都是她夹起来的吧。”我推推苏寓,叫她看。
这种机器大家都知道吧,装满了玩具娃娃的容器。投两三个币,就可以操纵一只铁手去夹里面的娃娃。成功夹起来的机率很小。
我一直有雄心壮志要从里面夹一个玩具上来。每当比较富裕的时候,我就会来挑战这台机器。
于是我和苏寓绕着机器研究了半天,决定夹一只有半边身子露出来的小熊。这种大事,当然要我亲自出马。可惜我太紧张了,早了半秒钟松按钮。铁手张开夹的时候,我已经没有抱任何希望了。不过今天铁手似乎有点儿慷慨,它用力的抓起两只绒毛狗,然后晃悠晃悠的把它们丢了出来。
拿着两只狗,我不停的笑。
“哇,居然真的可以夹起来。”苏寓当然也很吃惊。
我这才开始看手上这两只狗长什么样子。一只纯白,很可爱;另一只黑黑的,又不是纯黑,很难看,还有棕色的耳朵和红色的舌头,真可谓是惨不忍睹。
我把白色的那只递给苏寓:“美狗赠佳人。”
苏寓很开心,眉开眼笑的看着我。
(五十二)
当我发现自己肚子又开始说话的时候,一看表,已经下午四点了。玩儿得连午饭都忘了吃。于是我们到肯德基找了一个位子坐下。当时麦当劳似乎还不屑于中国这片市场,也正因为此,我后来也尽可能不光顾它。
苏寓很好哄,只要递给她一个冰激凌,就可以让她高兴足足十分钟。
我们边吃边讲话。我无意间抬起头,看到墙上的一面镜子。镜子里面有一个女孩正在微笑,同时盯着我的眼睛。她一直长得这么美,我想。但她不会拥有爱情,我看到她眼神中流露出一抹忧伤。
东西吃完了,话题渐渐冷却下来。当空气有点儿凝固的时候,我拉着苏寓走出肯德基。大街上有卖气球的,玻璃纸的那种氢气球。我买了一个心形的,上面画着两只米老鼠。我指着那只有长睫毛的,对苏寓说:“这个像你,都是大鼻子。”
苏寓也不示弱,指着另外一只说,“这只像你,都是招风耳。”
“我是招风耳吗?”
“难道我是大鼻子?”
总府路上,一个气球,两个女孩。
我们回到开运动会的大学校园时,天空已经开始打瞌睡了。它眼睛睁不太开,所以光线越来越差,天快黑了。
其他人当然早走光了,苏寓把自行车推出来,我陪她走到正校门。气球系在车龙头上,随着风,有些摇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可是即使是沉默,时间还是会在沉默中流逝,今天还是会结束,我们还是得去面对真实的生活。刚才的快乐,夹杂在初秋湿热的风里,随着夜色的降临,变质了。
苏寓看着我,勉强的笑了一下。
我笑不出来,我只想说点儿什么,但语言,似乎无法精确的表达我的想法。我不知道自己的嘴唇在怎样的颤抖。
“秦紫心!”终于还是苏寓先开口。她也在挣扎,我感觉得到。虽然我并不是太清楚她在想些什么。但她这么聪明,应该知道我的想法吧。
她沉默了,咬了咬嘴唇,声调突然变得很低:“就这样了吗?”
“就这样吧。”
天色已经黑了,你该回家了。我好残忍,无时无刻的伤害你。明天起来,你就重生了。我会爱你的,在心里面。不过你不需要知道,否则就不会有彻底的重生。
苏寓盯着我的眼睛:“我不在乎别人想什么。”
这是我们第一次涉及敏感的话题,虽然还是含糊不清的。但她这一句话,我就明白,她了解我。
为什么我会激动呢?就因为她了解我吗?为什么我同时希望她误解我,又希望她了解我呢?
“我在乎。”我淡淡的说。爱情不是要分伟大和自私吗?我想我并不伟大,我只是希望你快乐,不要像我一样的烦恼。我真的不想这么自私,剥夺你的幸福。
路灯亮起来了,我看到苏寓的眼神越来越模糊。在眼睛里挣扎的是泪水吧?她知道我最怕看到别人哭。所以那些在她眼里的水雾,只是在灰色的傍晚闪烁,然后蒸发不见。
“紫心,”苏寓用我从来没有听过的,那么柔和的声音说,“我真想,恨你。”
她骑上车,头也不回的离开。
恨我吧,这是我最希望的结局。
我望着她渐渐远去。看到车上的气球腾空跃起,越飞越高。赵苏寓的背影,和升空的气球,被降临的黑夜吞噬。
我突然想起物理老师说过的话:气球升空之后,因为空气越来越稀薄,气球内部的压强相对就逐渐变大。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就足以使气球从内部爆裂开。
爆裂开,心,爆裂开。
我失魂落魄的往回走,想象着那个心形的气球在空中爆裂开。
不知不觉走到中学门口,靠在朱红色的大门柱,我突然啜泣起来。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上天要这么不公平?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
柱子太滑,我没有指甲的双手,在背后拼命的抓,却抓不住,只是一次次的滑开。
很快我恢复了平静,因为疑问永远得不到解答。我已经为它流了太多的眼泪。就算世界上有上帝,我也只会憎恨它。
苏寓在路上还安全吧?每次我都担心,今天也不例外。
我披着夜色,回徐品华家。
(五十三)
这是我在徐品华家住的最后一天。军训七天,运动会两天,一共在她家里住了八天。
我一进屋,徐品华就急着问:“你跑哪儿去了?今天一整天都不在,长跑也没参加。”
我就是不在,怎么着吧。就算是高考没去,也不会死人吧。我心情不好:“不就是个运动会嘛!没去就没去。你问了也白问,反正就是没去!”
徐品华可能从来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对她说话,惊讶的看着我。我不甘示弱的对视着她,我分明就是在挑衅。
她惊讶的眼神渐渐平息。我失去了敌人,颇有些扫兴,转身去收拾衣服。
“紫心。”徐品华伸出手来拉我的手臂。
我一挥胳膊,把她的手重重的摔开。
当我感觉到这力道让自己的胳膊都有点儿疼时,我所有的愤怒一瞬间被自责和惊恐淹没了。
我从小就有暴力倾向,小时候和男孩子打过无数次架。学武术之后,把一个男生打进医院了。后来就没人敢来招惹我,我自己也懂得收敛了。但骨子里还常常翻腾着暴力的血液。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当我的身体渐渐输给周围所有男生时,这种天生的意识只能无限的被压抑。
可现在,我没能控制住自己,我在把愤怒发泄给徐品华。
我望着徐品华。我想自己眼睛里一定充满了自责,还有害怕。可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徐品华并没有像我以为的那样震怒。她避开我的眼睛,说:“去洗澡吧,浑身都是汗。”
她竟然没有责备我。
诧异之余,我赶紧逃进浴室。
温热的水反而令我更加慌乱。‘你这是在干什么呀?!’我问自己。这算是有血性吗?简直是发疯的野兽!
徐品华,这个曾经是多么遥远的名字。现在我却已经住在她家里了。这算是得寸进尺吗?当别人对你好一点儿的时候,你就肆无忌惮?
我又问自己,可不可以因为今天的烦恼而原谅刚才的鲁莽。这明显说不过去。于是本来就落魄的心情变得更加沮丧。
我甚至不敢走出浴室。怎么面对徐品华呢?还不如不要去面对,逃避是最好的办法。直到水雾弥漫得我透不过气,我终于坚持不住了,才遛回卧室。
徐品华和李维胜似乎都还在书房。
我倒在床上,没有丝毫睡意。马不停蹄的跑了一整天,过度的激动却让自己不肯闭上眼睛休息。
爱情,拿得起来,就该放得下。哭哭啼啼的干嘛?又不是拍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不就是玩玩儿嘛,认真个屁。
今天一整天没在,不知那个老古董班主任明天会怎么教训我。怕什么,砍头也不过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想得心情好很多时,徐品华进来了。我闭上眼睛,装作已经睡着了。
徐品华在床的左边躺下,帮我把被子盖好。热气顿时让我闷得慌。这才初秋呢,我随手又把被子掀开。
“当心着凉。”徐品华在我背后说。
我又把被子拉过来盖好。
徐品华关了灯,只有月光从窗外洒进来。黑暗的感觉真好,至少人不用太过遮掩自己。
我琢磨了良久。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翻过身,埋着头对徐品华说:“对不起。”
“别想那么多了,早点儿睡吧。明天你还有比赛呢。”徐品华的声音淡淡的,似乎已经困了。
我让自己的身体平躺在床上,左边是徐品华,右边是月光。我侧着头看窗外月光下的树。它们也有灵魂吧。可是一辈子都固定在方圆一米的地方,难道不觉得单调吗?不过,也挺不错的,有些树能活一千年呢。不能动就不能动呗,至少可以不停的思考。活得长总是好事儿吧。
其实我很小开始就常常思考‘死亡’这件事情。死是什么?连梦都不能做了,躺下了就再也不醒了吗?一想到永远不能思考了,我就觉得喘不过气。
可我现在好好的,今天还疯狂的玩儿了一把。明天会是什么样子的?不用去多想,因为后天就知道了。
幸福又是什么呢?就是这样躺着,有一个喜欢着自己,自己也喜欢着她;不会伤害自己,自己也不会伤害的人在身边。是这样吗?
我扭头看徐品华,发现她也正睁着眼睛看着我。
我有些惊讶。月光下,她微微的笑着问我:“想什么呢?眼睛都在闪光。”
“嘿嘿,胡思乱想呢。反正是些想也想不通,想了也白想的问题。”因为我觉得徐品华还算了解我,我才说这些。其他人,就算是我妈,也别想从我嘴巴里知道任何我的想法。
她仍旧微笑着:“我也在想。想什么是爱。”
我一下来了精神,翻身对着她,追问道:“想出什么结果了吗?”
“爱嘛,就是让自己愉快吧。”她整理了一下披散着的头发,盯着我的眼睛。
“那,你爱的人呢?相比自己的快乐,她的幸福更重要吧?”
“那就因人而异了呀。每个人让自己愉快的方式不同嘛。有人因为索取而快乐,有人因为施舍而快乐。不过终归都是为了自己的快乐。”
“那可不一定!”我突然有点儿激动,“有的时候,还是可以为了别人的快乐,而宁愿自己痛苦的。”
徐品华笑了,很温柔:“那也许是因为,你和他在一起很快乐。但你又觉得他和你在一起不会幸福。于是呢,你也很自责,痛苦。而当这种痛苦超过了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时,以我这个数学老师的话来说嘛,就是快乐为负数时,你就会说服自己放弃。于是就成了为了别人的快乐,牺牲自己的幸福。”
她睁大了眼睛,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
“太经典了吧!”我愈加的开始崇拜徐品华了,“不过你这样说,也太冷血了吧。”
“这不叫冷血哦,这叫做分析得透彻。”徐品华有点儿得意的冲我眨眨眼睛。停了一下,又若有所思的说,“当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时。就是‘真爱’了吧。”
其实这些对爱情的见解,都是见仁见智的。没有什么绝对的正确和错误。不过徐品华的观点,我就算点头点断脖子,也要赞成。
“天哪,我得好好想想,今晚上可以不用睡觉了。”我兴奋的说。
“那可不行。那以后我什么都不和你说了。”徐品华看了看钟,“呀,都十二点了。快点儿睡吧,要不明天起不了床了。”说着,她拍了拍我的脸。
我们面对着面,睡着了。我觉得很豁然,都是为了快乐呀,我在烦恼些什么呢。一夜,我的嘴角似乎一直在微笑。
(五十四)
运动会结束之后,高中算是真正的开始了。不幸的是,我一开始就给这个戴着眼镜,黑黑的中年男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这个男人是谁,当然就是我的高中班主任,也是英语老师。‘实验班里头痛的问题学生’,他该不会给我一个这样的定位吧?无所谓,反正我读高中是为了高考,又不是为了讨好班主任。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很快,我发现自己处在一个举步艰难的境况下。初中的风光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小聪明,就像徐品华说的,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底子差这一点,一开学就暴露无遗。看来真是应了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同时,我发现了另一个危机。高中的所有主科老师,居然是清一色的老男人。天哪!杀了我吧。面对这样的脸,读书还有什么意义?
我爱一门学科,并不代表我能学好它;但如果我爱这门课的老师,那我一定能学好它。看来,我不用指望自己有出头之日了。
我的预见力还是很好的,半期考试,我的物理,语文,英语,都不及格。我面不改色的把成绩单塞进书包。曾经叱咤风云的我,现在在一个五十多个人的班里,默默无闻的当起基层骨干。表面上,我无所谓,我疯疯癫癫,我甚至傲慢,看不起其他人。实际上,我很难受。
接着的周末,我翻上家后面的围墙,坐了一个中午。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我抬不起头呢?望着开阔的草场,失落只能被放逐。我一定会站在更高的地方,我不会输给任何人。
于是我开始努力的学习。每天,我几乎是第一个走进教学楼的人。晚上没有晚自习,我就去徐品华的办公室看书。
我不再上课的时候讲话了, 因为我失去了听众。我的那个同桌,名字叫程静,是个认真,一丝不苟的女孩子。我每次和她说话,都小心谨慎的,因为我从来都口无遮拦的,怕一不小心,就把她惹生气了。至于其他的同学,能少说一句话,我绝不多说一个字。于是,整个班上,就只有方敏和几个男生有时候会主动和我说几句话。
我的整个社交圈并不小,不过都对准非实验班的同学。以住校的学生为轴心,向外扩散开来。
实验班里,有一个和我初中就同班的男生。也许他对我突然的转变感到很吃惊,或者是看着我始终一言不发的坐在教室里,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他数次在教室的对角线冲我喊:“秦紫心,超妹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腼腆了?”
每次我的反应都只是拨弄一下耳边的头发,冲他笑一笑,又继续低下头看书,什么都不说。
看着我这样的反应,其他同学多半也不会相信他的话吧。
走出教室,我又是原来的秦紫心了。中午或者傍晚,我和篮球队的女生一起打球。早上,我很早起床,在只听得到鸟叫的清晨跑步。
徐品华虽然不再教我了,但我们的关系却越来越亲密。和她在一起,我不需要拘束。她会在我走神的时候提醒我,却从来没有问我现在的成绩怎么样。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给我留面子。反正,与其要我亲自拿着这些五十多分的试卷,在她眼前挥舞晃动,从而改写那些在她记忆里优秀而骄傲的自己,还不如拧断我的脖子吧。幸好,她没有下手拧断我的脖子。
现在的徐品华,和以前也不一样了很多。她的笑容虽然还是淡淡的,感觉却不再是冷冷的了,反而热乎乎的,温度上升了。
我的目标变得很明确,追上那些在我前面的人。我的日子也很充实,虽然到了周末才回家,但每天都是忙碌的,没有时间也没有理由想家。
冯兵在半期考试之后不久,又出现了。
他还是那么仔细的打扮过自己。穿了皮鞋和衬衣。看他那样子,我真怀疑他是不是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十六岁就这么老成,太失败了吧。不过他冲着我笑,把十块钱递到我手上时,我又觉得他还是和原来一样,并不是大人。
“还给你的。”他靠在走廊的墙壁上,有点儿不自然的东张西望。
“哦。”我接过钱,塞进裤子口袋,“利息呢?”
“我穷成什么样子了,还找我要利息。”他一下子变成一肚子苦水的样子,不过立马又跟了一句,“等我以后发达了,欠你多少利息,再在后面多加个零,补给你。”
“那看来,我这辈子都不用指望了。”嘴巴上占了便宜,我高兴的笑起来。
冯兵也笑,然后突然问:“现在怎么样?过得。”
我用脸指指教室:“你自己看看就知道我过得怎么样了。”
教室里面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在埋头看书。一看这样子,原本清爽的天气,似乎突然燥热起来。
“同情你呀。不过你也是好学生嘛,这样子就越学越好了。”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再借给我五块钱吧,我有事,以后再来找你玩儿。”
“你有没有搞错呀。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混得没饭吃了。”我把刚刚塞进口袋里的十块钱又掏出来递给他,“还没揣暖和呢。拿去。”
他还不要:“我只要五块钱。”
“冯兵,你烦不烦哪。男生就是麻烦,婆婆妈妈的。”
他拿了钱走了,我看他走了很远,还回头冲着我笑。
其实我很愿意和冯兵做很好的朋友,但他似乎总是不太愿意和我走得太近。是怕别人说闲话吧,还是觉得和女生怎么也成不了好朋友。总之现在他如果不来找我,我就见不到他。我们已经是两条路上的人了。
周晓娟跑来找我,她是我初中班上的文艺委员,长得算是班上最漂亮的,我私底下给评的。她和我关系还不错。这句话是废话了,班上每个人和我关系都不错。周晓娟性情不是很好,其他同学并不是很喜欢她。其实无所谓嘛,反正只是泛泛之交。
她告诉我,张红宇要结婚了,婚礼就在两个礼拜之后的星期六举行。
张红宇,结婚,天哪!我兴奋得不得了。其实兴奋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我终于可以看到张红宇的那个神秘男朋友的庐山真面目了。
晚上在办公室里,我对徐品华说:“张老师要结婚了!”
徐品华看着我,然后笑,是眼睛和脸在笑。好一会儿才说:“你这么兴奋干什么?其实张老师他们,已经注册好一阵子了吧。过几天只是摆个酒席而已。”
啊?已经结过婚了?那好像就没什么意思了。我有点儿沮丧,想张红宇怎么不在注册之前先通知我一声呢。那半个月后的婚礼,不就像是隔夜菜,不那么新鲜了。
“记得参加张老师婚礼的时候,穿得漂亮一点儿。”
听徐品华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徐品华也是结过婚的。她的婚礼是什么样子?她结婚的时候穿的什么?我想问,却觉得不该问。我和徐品华,似乎不应该谈论她的婚姻。她对我的问题会有怎样的回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管怎样的回答,我都不会高兴。
我从小到大都有个毛病。凡是看到电视里或身边,自己喜欢的女主角或女人,和某个男人在一起了。我都会想:唉,要是和我在一起,岂不是更好?
(五十五)
为了张红宇的婚礼,我专门去买了一件大红色的外套。当我一出现在张红宇包下来的那栋学校开的娱乐休闲中心门口时,她就对我竖起大拇指说:“紫心今天穿得最棒!”
呵呵,还不就图这句话嘛。我的心情更加的好了。
几乎初中班上的大半同学都来了。还有比我们大一两届的,她教过的学生,也来了好些。看来张红宇的人气很旺嘛。
陈卉明和李佳,看来感情还不错。
赵苏寓穿着一身牛仔装,她的腿长得很漂亮,今天裤子有点儿紧身,看上去更漂亮了。我看到苏寓的时候有点儿尴尬。在学校里,我们看到了都像没看到似的,谁也不打招呼。现在我就坐在她好朋友的身边,而她就坐在她好朋友的腿上。感觉真是别扭。
赵苏寓嚼着口香糖上下打量我,没有表情,什么都没说。然后突然扭头和其他人高声谈论起张红宇今天的婚礼,不再看我。我听着她的说话声,笑声,觉得自己的心态开始不平衡了。我讨厌和别人僵持的局面,于是赶在自己要么向她挑衅,要么和她和好之前,换到一个离她很远的位子坐下。
现在身边的,是一堆婆婆妈妈的女生。我是属于可以和任何人和睦相处的类型,所以兴致还是很高。她们告诉我,张红宇的这个老公,在电信局工作,家里父母都是教委的。
我问她们怎么连这些都知道得这么清楚。
但其中一个人开始对我讲,她是如何曲曲折折的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发现自己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
张红宇和她老公一起走进大厅。女的穿一身红色的旗袍,男的则是一身黑色西装。房间里面就我们这些学生。从窗口可以看到其他学校的老师都在楼下的花园里打麻将。这并不是一个什么婚礼,只是让大家来聚一聚,聊聊天而已。
那个男人长得比我刚才看的婚纱照上面的要帅些,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和张红宇还算般配吧。他一开口就问大家,有没有谁抽烟。这让我对他的评分大打折扣。不是反感吸烟,我小学就尝试过自己裹烟卷了。这会儿只是觉得,在座的都是十五六岁的学生,他说话不分对象,有点儿好笑。
很多人走了进来,大部分是学校的老师。张红宇的老公问大家有没有谁要唱歌,结果没有人响应。然后就开始放舞曲,一些老师开始跳交际舞。里面有个高挑且颇有气质的中年女人。我身边的女生告诉我,那是张红宇的妈妈。看上去好严肃的样子,不像张红宇那样活泼。
和旁边的女生一起聊天。我偶尔看赵苏寓一眼,头脑里竟然不停回想着和她接吻的感觉,拥抱的感觉。
张红宇忙着招呼其他老师,还有些不认识的人,也许是男方的家长吧。总之是没有太多时间照顾我们了。玩儿得没有什么乐趣,很快学生们就散了。我脑子里乱糟糟了。张红宇已经嫁人了,教我的时候还是单身女孩儿呢。时间过得真快呀。苏寓的影像在脑袋里面晃来晃去的,晃得我心烦。
走之前,张红宇和我们照了张合影。我和苏寓差不多高,居然被拉着站在一块。
她还在嚼口香糖,又看了我一眼,然后突然笑着说了一句:“又不是你结婚,穿得这么鲜艳干什么。”然后把头转开。
我的脸和脖子烧得和衣服一样红。
之后,赵苏寓和她的朋友些,骑车蜂拥而去。曾经我也是她们中的一员。现在我避开她,于是也避开那些朋友。
冯兵走到我面前:“要不要一起出去玩儿?”
我看着他,努力的用嘴和脸微笑:“不了,爸爸在外面等我,接我回家。”
爸爸已经在外面等了好一阵子了。我一上车,他就问我,身上的红衣服有没有什么效果。我夸张的说:“简直好极了!我是里面穿得最棒的!”。
看着窗外的景致,都是一片灰白色,感觉有点儿落寞。赵苏寓今天那件‘比利’的牛仔上衣,那条裤子描绘出的腿的线条,长得已经扎了起来的头发。为什么总是在我眼前晃?我甩了甩头,开始对正在开车的爸爸滔滔不绝的讲起婚礼上的事情。
(五十六)
冯兵这样反反复复的来了学校好多次,每次似乎都是来找我的。不是借钱,就是还钱,还总叫我出去玩儿。我开始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了。
我和他有什么好玩儿的?原来在初中的时候,他常常对我爱搭理不搭理的,现在一下子热情起来了,难不成这是在追我?冯兵其实还是挺不错的,当年三班的女生评选年级十大帅哥,他还光荣上榜了。不过这也是他对我说的,不足为信。哎,如果我喜欢男生的话,他追我,我多半就接受了,叫我出去玩儿,我一定就出去了。可惜了。我怎么也不能喜欢上男生吧。感觉太恶心了点儿。
胡思乱想了一通,我对自己说,‘你痴人说梦,自作多情,无聊透顶。要是给冯兵知道,不吐血而死才怪呢。’
于是就不再多想。
书还是照样拼命的读。同时,我结识了很多女生。同年级的,高年级的,低年级的。反正,来者都不拒。
申明在先,我可一点儿也不讨厌男生。相反,很多时候,我觉得和男生相处反而轻松自在些。只可惜嘛~,长大了,由于性趣爱好的问题,更喜欢和女孩子在一起。
你还别说,有同志倾向的,其实大有人在。
住校生里面,有个女生,叫张明敏,戴着厚厚的眼镜。
她每次透过镜片看我的眼神都有点儿古怪。开始我以为那是因为她眼神不好,后来发现,每次晚上九点以后在宿舍楼的自习室里看书的时候,她总是回头朝我这边看。后来她不知怎么就和别人换了座位,坐在和我只隔一条过道的位子上。然后她开始时不时的找话和我说,并且时常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这边看,盯得我耳背发毛。
‘天哪~。就算我们倾向一样,你也不用这样吧!’我不停的在脑子里念着。
我当时自习室的同桌叫洪凌,是我的室友。她有一个很特别的特点,就是凡是从她嘴巴里说出来的话,都很难听,但却都是她的真实想法,决不带任何修饰。我挺喜欢和她在一起,虽然耳朵受罪,但能够这么容易的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特别是对自己的评价,值得!
洪凌当然也发现张明敏肆无忌惮的目光,就对我说:“她在看什么呀?每天都朝这边看。是不是在看你呀?怎么这么恶心呢。”
“啊?有吗?”我佯装不知道。难不成说‘是呀,是呀。她干嘛一直盯着我看。我不就长得漂亮点儿嘛。’
洪凌继续说:“你还没发现呀?是不是同性恋哦?呃~,越想越恶心。”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这句评价,说的是大部分人的心声吧?面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在别人面前装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我看着洪凌,咧咧嘴,表示自己笑了笑。
笑一笑就足以鼓励她继续说下去了:“如果她把头发洗干净点儿,看起来可能还没那么恶心。”
洪凌的话,还是让我有点儿受不了。张明敏再烦,毕竟是和我一样的人,我不喜欢别人这样诋毁自己的同类:“别这样说。人家还不一定是在看我们呢。不朝她那边看就是了。眼不见,心不烦。”
后来我当然就尽可能的躲着张明敏。
上高中之后,我的打扮开始变化。我不再穿裙子了。女性化的衣服全部扔到一边去,我开始只穿运动和休闲系列的服装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我是讨厌自己的身份了。如果我不是女生,就不用放弃赵苏寓。如果我是男生,我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爱情。不止是这样,很多男生可以做的事情,女生如果做了,就是天大的了不得了。比如说小时候翻墙啦,爬树啦。男生?Ok!女生?天哪!
我是喜欢漂亮的衣服的,我更喜欢自己的温柔。我喜欢美丽的东西,我也喜欢自己女性化的脸庞。可是为了爱情和自由,我不得不去讨厌它们。别对我说,这样是对还是错。我只是想心里好受一点儿。
接着,有一天。隔壁寝室一个很热衷于帮人忙的女生过来找我,开口就要我的照片。我问她拿来干什么,她说六班有个女生想要。这个女生我是知道的,叫陈晨,挺可爱的,性格有点儿疯癫。于是我第二个礼拜就拿了三张照片过去。之后过了一个星期,隔壁邻居才把照片还给我,然后说:“陈晨说你长得挺好看的,很想和你交朋友。”
我看着她,笑了笑。这样也可以?“那你帮我告诉她,我来者不拒~”
这句话不是开玩笑的,虽然说的时候我看上去很不正经。不就是交朋友嘛,为什么要拒绝呢?只要脸蛋儿长得还说得过去,注意仪表,其他的都无所谓。我真的是来者不拒,越多越好。只要不认真,什么都好。
于是我认识了陈晨,又认识了很多女生。也没有什么,就是玩暧昧呗,连手都不牵。就只是要这种感觉:‘我和她们,是暧昧的。爱情,我还是可以得到的!’
这样我会觉得快乐,我不再会烦恼。
(五十七)
学妹借给我一本漫画,名字叫做《十字街头美少年》。
我一直喜欢唯美的东西,对感官刺激相当敏感。就漫画而言,初中到高中,我都很喜欢齐藤千穗的作品。那些少女漫画的情节,我并不怎么热衷,只是沉迷于里面俊美的人物和浪漫的景致。
这本《十字街头》,风格则完全不同。画得阴森,谈不上细致和华丽。不过碰巧中午很无聊,我就勉强看了看。
故事其中有一段讲的是:一个女人,她深受一个麻烦的困扰。一天晚上,她在十字街头碰到一个美少年。美少年冷冷的看着她:‘想摆脱现在的困扰吗?那就去寻找一个更大的麻烦来困扰自己吧。’说完就消失在夜幕的雾气中。之后,那个女人就像中了风魔一样,拼命的给自己制造更大的麻烦。麻烦一个接一个,直到她把自己全身纹身成一头怪兽的样子,她摆脱了曾经一个又一个的困扰。然而现在的困扰更深了。最终,她只有制造了一个最大的麻烦:引火自焚。
诡异的画风,简单的故事,我的心却翻腾起来了。我连续看了两遍。看着那个女人自焚的那幅图,我突然觉得异常的害怕。美少年不是真的,十字路口也不存在。这些都只是那个女人的托词罢了,她是个疯子。
她是个疯子!
那我呢?
日子一天一天的继续过,除了教科书,我没有什么精神食粮,只是偶尔看漫画。
听听音乐吧,也只是从张学友跃迁到范晓萱而已。
跑步对我而言,是很好的发泄方式。入冬过后的早上不再有情调,我改在晚上跑步。昏暗的灯光,在新铺好的的树胶跑道上慢跑。看着自己扔在地上的书包和外套,看着从口腔里呼出的白气。当感到腿已经疲惫,肺部已经紧缩的时候,仍旧不停下来。直到跑满给自己规定的目标为止。这种成就感,常常让我相信,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到,人是没有极限的。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老爸有事儿,我自己搭公车回家。
我沿着‘四川路’走到主干道上。穿过一个地下商场之后,再直着走,就是车站了。
心情好不需要理由吧。我想蹦蹦跳跳的走,我甚至想翻过路边的栏杆,再翻回来。但是不行,我已经长大了。有些小时候可以做的事情,长大了,就不能做了,即使心里面是想的。
突然有人拿着个尖尖的棍子戳我的背。
大街上遇到熟人了吗?我回头看,看到一个从没见过的老太太。我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了。
她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了吧,穿着老式的衣服,头发灰白。手里还拿着一把长长的雨伞。刚才戳我背的,就是那把雨伞吧。我有点儿不高兴。
“年轻人。你知道‘四川路’怎么走吗?”她笑着问我,露出已经没有牙齿的牙床。
我看着她。心里的不快已经烟消云散了,因为我想起了外婆。外婆比她年纪还大呢,现在也是这么健康吗?
“您要去‘四川路’呀?穿过那个地下商场。那边那个路口,看到了吗?进去就是了。”我站在她面前,弯着腰,边说边指。
她脸色茫然的点头,连声说‘哦’。
于是我转身继续往车站走,却发现她还跟着我。我停下来,对她说:“我带您过去吧。”
我领着她,按着刚才来的路,原路返回。穿过地下商场的时候,要下楼梯。她侧着身子,慢慢的挪着步子。我看着她,然后说:“我扶你吧。”
之后我抓着她的胳膊。很瘦,感觉很古老,我不敢用力。我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抓着她,她就得到支撑了。她还是走得很吃力。
上楼梯的时候就更吃力了。可我仍旧帮不上忙,就只能看着她。
这样五分钟的路程,走了一刻钟还要多。当她走进‘四川路’的小街时,终于不再像刚才那样‘哦,哦’的点头了,而是松了口气似的,说:“是了,是了!走到这儿,我就认出来了。这里面还是没有变。”
“您知道要找的人住哪儿吗?”我眯着眼微笑,问她。
“知道,知道。走到这儿就找得到了。”她似乎还在兴奋之中。
于是我又沿着原路往车站走。阳光还是很灿烂,我的心情还是很好。就是有点儿想我的外婆。住在好远的城市,已经好久没去看她了。
(五十八)
冯兵又来学校了,带着三个朋友,还有一个女孩儿。女孩子挺漂亮,很泼辣的样子,不过脸上还是有些稚气。
“我女朋友。”冯兵推了一把那个女孩儿,对我说。
“你好。我叫陈尘。”女孩子冲我打招呼。
啊?又一个叫陈晨的?“你好,我是秦紫心。”我笑着说。
“我来找几个哥们儿。”冯兵也不多说,带着他的朋友走去另外的教室。
帅哥配美女,小子混得还不错嘛。我看着他们的背影,打心眼里替冯兵高兴。混得好就好,不用去跑火车了。
我的成绩稳步上升。虽然功课不再像初中时那么简单;虽然没有漂亮的老师,我的记忆力狂降了很多。但只要努力,就有成果,即使环境很险恶。
一个周末,我回家,妈妈不在。爸爸说,妈妈回重庆老家了。我也没有多问。我也打算回去,等高考完了,回去看外婆,她多半又会夸我是最有出息的孙子。她一直都最喜欢我。
我现在的习惯是拜天下午就去学校。爸爸以为我去学校读书,其实是有人在学校等我。陈晨当然是其中一个。一般我不会和一大堆人一起玩儿,大家轮换着来吧。这个礼拜是你,下个礼拜是她。当然啦,我们也不干什么。就是一起出去逛逛街,吃晚饭,聊一会儿天。我心情好的时候,会牵住身边那个女孩子的手。
爸爸送我去学校的路上,说:“咱们今天去吃海鲜吧。”
吃海鲜?无所谓吧。
“咱们去最好的酒楼吧。”爸爸继续说,很有气派的样子。
其实我有些不愿意。在内陆城市,吃海鲜是很贵的,至少在二十世纪时。可惜我虽然对食物的要求很多,但与价格无关。何况我急着去学校,就算你请我去皇宫吃饭,也要先和我预约一下吧。
但是爸爸很坚持,一直说,读书嘛,也不是分分钟的读呀,还是要劳逸结合。吃饭耽误不了时间的。
老爸,读书谁不在乎呀。可是有人在学校等着我呢。不守时的话,我心里不舒服。不过这些话我只是在心里想,不能说出来。于是,我跟着爸爸,走进一家叫‘银杏’的海鲜酒楼。
我们光临得太早了。下午五点过,还不是吃晚饭的时间。服务生们站成两排,大堂的领班正在慷慨激昂的训话。
爸爸和我在一个靠窗户的桌子旁坐下。这里是顶楼,从窗户俯视,可以看到笔直的马路,川流不息的汽车和自行车潮。
相比起窗外灰色的景物,酒楼以黄色为底色的布置,加上艳黄的灯光,显得很是富丽堂皇。
爸爸问我要吃什么。我不停的说随便,我有点儿心不在焉。
这个时候,爸爸突然说,或者应该是,终于说:“外婆去世了。”
什么?
什么。。
我看着爸爸的脸,突然觉得我们距离很远,虽然只隔着一个桌子。音乐从天花板上嵌着的音响里溢出来。这里的光线让人觉得绚烂。
时空好像在交错。外婆的脸,我好像看到了。
我想我是低下了头,要不就是仰起了脸。即使是这个时候,我想的仍旧是:不要让眼泪留下来。
“什么时候?”我终于用最平静的声音问。
“就上个礼拜。本来是好好的,上个礼拜有点儿拉肚子。然后有一天睡下了,就没起来。你妈妈赶回去,就是为了料理后世。”
我不记得那顿饭吃了些什么。我只记得环境很美,我看上去很平静。
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优雅的地方呢?爸爸。
之后爸爸开车把我送到学校。我并没有让陈晨等多久。准确的说,我和陈晨根本就没有约定时间,大家心照不宣而已。
这已经是高一的第二个学期,四月份的天气了。陈晨陪我坐在操场上,夕阳把天空涂成金色。我看着它渐渐暗淡下去。
我对陈晨说:“你相不相信,我有表演天赋,可以说哭就哭。”
她看着我,说不相信。夕阳照着她红扑扑的脸,她是个天真的女孩儿。
“那你看着。”我说,然后低下头。我心里想,外婆已经去世了。然后就有两滴泪,分别从左眼和右眼里跑出来,它们滑过我脸上的皮肤,我可以感觉到液体的接触又分离。
陈晨有些吃惊。
我冲着她笑,泪痕还在脸上。扮了个鬼脸,然后故作惆怅的说:“哎,这么好的表演天赋,不作演员,太可惜了。”
陈晨有点儿莫名其妙。不过看我站起来,若无其事的伸了个懒腰。于是也不以为然。
那天晚上,寝室里有四个人。大家很早就关灯睡了。
我蜷在床上,用被子把全身裹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翻身坐起来,寝室里有光,从凉台透进来的。我看到室友平静的在睡。然后我对自己说,‘外婆死了。’死了。死了!再也不会活过来了!我努力睁开眼睛,在记忆里看到外婆的脸,看着她满脸的皱纹冲着我笑。看见她坐在那里,我对着她大声喊:“外婆,外婆。”,一直喊到她笑起来,然后我也笑起来。
那都是过去了。
她,已经去世了。
哭吧,现在可以哭了,我提醒自己。
然后我就哭起来,眼泪很快淋湿了我的脸,接着弄湿了被子。我坐在床上,张着嘴喘气。我就这样拼命的,无声无息的哭着。
没有人知道我哭过。外婆也不知道。
这样持续了一个礼拜,我不再在夜里坐起来哭了。
(五十九)
我想我是痛苦的吧。
我喜欢压抑自己倾诉的欲望。虽然从小我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因此请了很多次家长。但是谁知道我在说什么呢?谁因为我的话而了解了我丝毫呢?也许无休止的讲话,只是因为从未把想讲的讲出来罢了。
人为什么这么想把自己暴露给别人看呢?
倾诉了又能怎样呢?
地球还是在转。我继续的成长,有些人继续的衰老。
我考虑过告诉徐品华,告诉她,我失去了一个亲人。
我出生的时候,就没有爷爷奶奶。其他亲戚,由于种种原因,来往并不密切。在我心目中的亲人,只有爸爸,妈妈,和外婆。
徐品华很忙。初三的学生要中考了,她整天不停的给人补课,不停的批改堆积如山的试卷。
我有的时候想,自己也许只是她千百个学生中的一个。
我希望在她心目中的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还是别告诉她好了,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不光鲜的样子。
一天中午,我看到赵苏寓和她班上的一个男生一起出去吃饭。不久我就得知他们在一起了。那个男生,名字叫做魏国栋。长得很黑,眼睛细细的,身材不高,和名字的气势不是很般配。他好像常和其他人在球场上踢球。
我想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儿吧,只要苏寓不耽误学习。
其实又关我什么事儿呢。
我和同桌程静渐渐熟识之后,也时不时的开玩笑。后来我大概知道她爸是市郊一个村的干部。我见过她妈,看上去很朴实的样子。肤色因为日晒,变成棕黄色。根据她妈妈粗糙的皮肤,我判断出程静在家里并不干活。
程静常常看着我趴在桌子上,就呵呵的笑个不停。笑得我莫名其妙。
她不止一次的问我:“我们会不会成为好朋友?”
我对这个问题很反感。真正的好朋友?我的大脑里只有一个人,初中的陈卉明。可惜发生了不可挽回的事情,否则,我们也许还是最好的朋友。
我总是用不耐烦的表情作为给程静的回答。
她也不生气:“我想也是。你这人水夸夸的。要是我z成了好朋友,那才好笑呢。”
我就装住很失望的一头倒在桌子上,然后她又笑。
直到有一次,她牵我手的时候,我把手甩开。她就很少再和我说好不好朋友之类的话了。没办法,难不成要我对她说:‘我喜欢女生。如果你不和男生牵手的话,那么,也别和我拉拉扯扯。’
后来我又认识了一个女生,刘岚,和初中那个文艺委员周晓娟一样,都在高一四班。她每次在路上碰到我,都喜欢叫我给她买吃的。我好像每次都有求必应。为什么呢?难不成我是观音娘娘?记不清了,可能是因为她笑起来,嘴角的酒窝有点儿像赵苏寓吧。
洪凌和我做了一整年的室友,也就做了一整年宿舍晚自习的同桌。她喜欢写东西。写好了,就拿给我看。可惜太久远的事情了,已经大半忘了。不过我还还清楚的记得,她总是诚实而尖刻的评价我:很假,自以为是,装模作样,男人婆,穿的某件衣服很难看,等等。
我就不停的点头。原来我在别人心目中就这个样子。我也有衣服穿得很难看的时候!。于是我就改,我记得我是努力的改,但是不记得成效了。
洪凌和赵苏寓在一个班。我就是从她那里,知道魏国栋已经是赵苏寓的男朋友了。洪凌对赵苏寓的评价不好,说她有心机。这个倒不是重点,重点是数次强调赵苏寓鼻子太大,脸太圆。我只好不厌其烦的告诉洪凌,赵苏寓当年在初中班上,有多少男生喜欢。然后我把她对赵苏寓不好的评价,当作是女人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