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
“你敢?!”
“不敢。”
从来没有人会逼我吃鸡蛋,因为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只喜欢鹌鹑蛋。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并不认识我。
某天,我坐在一间被大学环绕的咖啡馆里写东西。店里那台“马狮龙”放的是PD的《POET》,我听的却是宇多田光的《FOR YOU》。大多数时候,我承认我俗。
店里的人不多,这让我能坐到窗边,就是为此我才会到这里来。
一连六天,我连房门都没有出过。我想,自己要是再不晒太阳,整个人就会发霉的。
同学的电话总是在白天我睡觉的时候打进:“你个混蛋学还上不上了?北京闹成这样,你还敢在外面溜达?”
我在北京,从华南到华北。我当自己只是过客。
“坐你这里好不好?”她当时已经理所当然的坐在我面前。
说实话,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有一口与我相同的南方口音。
“我没意见。”
“你在写信吗?”她瞪大眼睛看我的显示器。我当时就庆幸自己不是在写信。“不是。”
“那你在写什么?”
“写字。”
“写什么字?”小女孩穷追不舍。
我不能告诉她,我在写LES的文字,那样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会被吓个半死。二是,她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这里是个大学城,学生多是大一大二的“青虫”。四级英语的单词表里并没有“LESBIAN”这个词。
“中文,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字。”写个长段子都没有想出这句话难。
“哦~你个不听话的小孩,现在才抄笔记。”她恍然大“误”。
“呵,前段时间生病拉下了。”
多亏我从小就不是个诚实的人。
六年级开始抽烟,大一才被家人发现,被我一通感人肺腑的谎话噱过,妈妈很心疼的对我说:“压力太大就要学会自己调整,偶尔一根两根没事,别抽太多就好。”
说来讽刺,初三时,我成功的劝我爸把烟戒了。
窗外柳絮在飞,漫天游荡,很漂亮。这在别人眼里可能平常,但我的家乡连柳树都没有。
前段时间,独自住在租来的小屋里,一本《C》看了整个月,靠六箱方便面维生。“黑颜知己”到访,我盯着他的头发问:“你的头发发霉了吗?为什么会‘毛上毛’?”“你丫没见过柳絮就别乱讲话!”
哦~~
我这才发现窗帘外还有风景。
小女孩点了一份生蔬意粉,令我极为惊奇。不禁感叹到:“那么恶心的东西你也吃?”
“我就是喜欢吃恶心的东西,你咬我啊?!”她的牙上有光,仅仅是闪一下就已令我心动。
本质上,我放荡而不淫荡。
偶尔带人回家也会在上床时感到后悔。
几场恋爱谈下来,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发现自己性冷淡。
“你不吃东西吗?”
小女孩看桌上只有一杯红茶,大概觉得不是太好意思在我面前满足口欲。
“还没点。”
“那我倒是要看看你会吃什么不恶心的东西了。”
我停停,想了想。
“肉酱意粉?”
“里面的肉酱象一坨...”
“好好好,那就,西多士?”
“上面的蜂蜜象一泡...”
“不用继续,不用继续。绿茶蛋糕?”这个你总说不出什么了吧?
“你要吃完整个店的绿茶蛋糕才能填饱你的大象胃。”
神算,果然神算。
我吃东西属于狂啃滥嗑型,只要是我喜欢的,我就能吃掉一堆,形象之不雅,足以令身边的人感受“满清十大酷刑”。
“那你替我点好了。”把菜单交给她,继续喝我的茶。
“WAITER――”她转头招呼服务生。“火腿双蛋饭,一杯ESPRESSO。”
于是,情况回到开头的文字。
“你喜欢女人?”
原本被人虐待掉我的胃已经很可怜了,当我很痛苦的嚼着鸡蛋时,她竟还要虐待我的思考。
“何以见得?”
“感觉。”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是的话这顿我请,不是的话,这顿你请。”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小说看多了,正在发梦。
“谢谢你有心破费,那我就不客气了。”
生活的本质是悲哀的: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喜欢我的人我不喜欢,更重要的是,我不喜欢我不喜欢的人喜欢我。
她往生蔬意粉里加了很多CHEESE,原本一盘光滑连续的食物突然变得不可导。
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眼就能看出我的性取向,难道我的脸上写着“我是LES”?
勺子一直在ESPRESSO里搅着,不加糖,不加奶,我依然搅得津津有味。
其实,把雀巢的黑咖啡冲浓了,味道很象ESPRESSO,前提是六十克粉末兑一百六十毫升开水。
“你一个人住吗?”
“恩。恩?!你又知道?”
“我也一个人住。”
“哦。”
说实在的,这里不在宿舍住的人不少,但一个人住的不多――死活也是一个人,何必花那冤枉钱?
眼前什么东西晃了一下,是她的表,VERSACE的怀旧经典。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装扮――除了手表之外,没有任何饰物。
我借口系鞋带,看到她的鞋,九熙?!
看来我该改口叫她女人了。
“你有女朋友吗?”
“咳!”我差点被茶噎死。
现实中,那么直接的人真的很少见。
她的每个问题都令我把头想穿。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两个喜欢我的人,正在相处的是其中一个。而我不能把我不喜欢的人称为女朋友。
“你的反应用不着那么激烈吧?”
“吃东西,吃东西。”
我意识到我的样子一定很狼狈,于是塞上耳塞打算“置身事外”。
DEEP RIVER。一听这首歌我就想起“叫床”这个词。
我对宇多田的声音唯一的评价就是,性感。半夜睡不着觉的时候,千万别听,否则更睡不着。
说实话,虽然我没有感觉到社会上给LES什么压力,但我明白这是因为我仍在校园里,有一群很好很好的朋友。
而,当我必须要面对菜市场里的欧巴桑时,我,才会对这一切有所感悟。
可以想见,那时的辛苦,是怎么样的。
可惜,我是个自私的人,没有什么所谓的伦理道德观,赡养了父母,我想,我对社会的责任就只剩下纳税和献血了。
我不会为了谁要我干什么,就去改变自己。
“女人”的吃相不是也很好,有一点点担心她是不是能够找到个好婆家。
我的思想破碎,所以文字亦然。
“我不讨厌你。”她的唇边还挂着面条,唇膏要是不防水就麻烦了。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喜欢我?”
她静了,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爱情对我,不重要。但是我需要。以我自己的方式需要。
喜欢同性,我从不认为是一种错,因为更多的时候,是别人喜欢我。
“没见过你那么自恋的人。”她头也不抬的说。
自恋?
“是的,自恋。我很自恋。但幸好还有根据。”
有时会一个人看着镜子,一块很像童话里魔镜的镜子。镜子里的我,黯淡颓废,除了眼眶里的水气反射出的光线,再没有其他的亮点。猥琐得象只地鼠。
我是女人,但并不一定要爱上一个或几个男人才能证明我是女人。
而且大多数时候,我怀疑人类都有被虐狂,喜欢去看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事,喜欢去想那些令自己不开心的话。让自己就像一只猫咪,躲在屋顶或是床底。忘记自己还可以感受朋友美丽的关怀。忘了自己原来可以过得很精致。
她的妆化的确实精致。
在我的印象里,每个人都可以是一块法兰绒,颜色可以随性格决定,重要的是,你要记住你的身份,高贵,华丽。
要是每个人都很自恋,世界应该会优雅一点。
她突然用叉子敲我的杯子:“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我喜欢‘半路出家’的人。”
不记得是谁告诉过我,P都是“半路出家”。要是真的是这样的话,我想T应该是值得要庆幸的。
因为“半路出家”的P是经过一条禁忌满布的路,来到你的面前。
无论是不是能够与你天长地久,她心里想的都是“好想好好爱你”。
每一个P都应该是镇定的,否则无法坚持一份面临搁浅的爱情。
每一个T都应该是坚强的,否则无法让P坚持一份面临搁浅的爱情。
我面前的女孩,吃完她碟子里的生蔬意粉,见我没有半点要开口问候的迹象,留下一句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话:
生活就像强奸,不能享受就要反抗。祝你好运。
走向收银台。
呵呵,我看着她的背影:“生活就像强奸,无法反抗就要懂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