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刺耳的电话铃声将我的美梦打断,我怒气冲冲地举起来又扣了下去。没过一分钟,残忍的铃声又响了起来。实在佩服那铃声的坚强,我投降了。
没等我“靠”出口,那头先替我说了:“CALL!怎么不接电话?小菜订婚了,你快来!不浪费手机费了。”
“喀嚓”挂电话的声音同时加速了我穿衣的速度。小菜是我大学的同学,一位十分内向的女生,她竟然这么早就要走向爱情的坟墓,实在令我精神振奋。
当我呼哧呼哧啃着面包,骑着单车飞到骨头家门口时,他已经急的要报警抓我了。我定定神,任由那家伙将我脸上的面包屑抓去,替我将外衣的扣子解开再按顺序系好,最后再弯腰将我塞进鞋子里的裤脚抽出来,这期间他一言不发--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我则慢悠悠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把梳子将自己最引以为豪的帅发理顺,顺便一副仁慈的样子在他已经整齐地如犁过的田的头上再抚几下。
骨头是我大学最好的哥们。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已经达到特默契的程度,甚至超过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很遗憾,他有他的甜蜜伴侣,我有我的梦中情人,我们就是无法走到一起去。不过这样我很满意。我与他彻底证明了我从懂事起就相信的铭句:“男女之间有纯洁的友谊。”且纯到了不分性别的程度。
骨头长的很帅,帅到了危险的境界,帅到了惟有我能不被他多情的目光电伤的境界,同时他也很怪,怪到了只有我能忍受得了他的地步。当然,我们彼此了。
骨头整理完我,又打量了一番,点点头:“像人样了。”
我甩甩头:“是不是又帅地让你嫉妒了?”
骨头一副不屑的样子去开他的摩托了。
“昨天你又跑哪去了?小菜他们找了你一天。
“出去享受生活了呗。”我戴上他递过来的头盔,轻车熟路地坐在了他身后,两支手紧紧拢住了他。
“小依要是看见咱俩这样会怎么想?”小依是他新任女朋友。
骨头很深地看了我一眼,带上头盔,将话语压在了头盔里:“她会以为我又认了一弟弟。”
捶了他一下,我才想起要问正事:“小菜要嫁给谁?”
“鸭子。”摩托车发动了。顺便将我的惊叹憋在了风中。
鸭子是一个十分温柔的男生,温柔地让我们误以为他是GAY而且就在我听到小菜嫁给他这一消息前的一秒钟时也对此深信不疑。记得曾经我总喜欢拿他开玩笑,例如问他上男洗手间有没有被赶出来之类的问题,每次他总是用那种我认为只有女孩子才有的哀怨的目光看着我,直看的我又想笑又想吐。那感觉实在是爽。直到后来,克子告诉我鸭子跟他们男生宣誓要追我了,我才吓的老实了。那一阵子我经常逃课--全都是为了他。最终,他终究没有向我发出进攻,据我另一哥们阿冬说是他发出的恐吓起的作用。再以后,虽然我有时还能看到他那双幽怨的目光射向我,但我没再敢理他。
小菜则十分讨人喜爱,她文静秀气乖巧,记得克子曾经要我帮忙撮合他俩,我都没舍得将小菜推销给他,早知道如此,还是克子好。小菜是我的上铺。
我认为这件事比我和骨头没成为一对还让大家吃惊。
小菜依然静地像画中人,静地依然让我为她心疼。
我难得安静地和其他四个曾经同床共枕过的姐妹听小菜慢声细语地讲述她的感情经历。骨头则领着阿冬克子他们像审问犯人一样地“祝贺”着鸭子。
“就这样,很简单,你们什么感觉?”小菜长舒了一口气。
“就这么简单?太不浪漫了吧?”曼莎皱着眉嚷到。
“哎呀!我觉得你真傻。”干脆的毛子干脆地断言。
“你肯定你想好了?天下会照顾你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温和的雅昕叹了口气。
“我的感觉一片空白。”阿然一脸无奈的笑。
“我-想-吸-毒。”最后我一字一顿得说。
不过我不得不用我的良心说话,小菜是认真的,而鸭子对她也是一腔浓情,而且穿上西服的他不怎么伸展看上去也还像一正常美男子。
同学们来的都差不多,两年的分别还没能让我忘记他们。我又是很安静很反常地坐在软软的沙发里,看着久别重逢的昔日同学寒暄,嬉笑,心中一片空白。小菜脸上映着一种要做新娘的幸福的光芒。老实说这种光芒映射的她很美丽,美的让我羡慕,尽管我对结婚总是嗤之以鼻。骨头不再管我,他对应酬同学之间的交情一事十分老道。克子阿冬他们一帮男生已然成了标准的吃客与酒鬼,划拳的样子比我老爸还老道。对于没有人在短时间内来打扰我静静地观察他们,我感到很满意。
更让我满意的是就在我想找个人聊聊的时候,阿然轻轻地走了过来。我们同时看着对方笑了。两年了,虽然彼此一点都没联系,但我们都知道,牢记一个人跟是否联系并无关系。
“过的怎么样?”阿然依然言语精练。
“自由自在,四处漂呗。”
“你没变。”
“我变了世界上就少一天才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的情况?”
我乐了:“不敢问了,对你我尤其不敢。你说你是一家庭主妇我都不惊讶了。”
“怎么呢?”阿然笑着。
“经过小菜这件事,我的心脏承受力又加强了。”
“我要出国了。”阿然看着我:“不再回来了。”
“什么时候走?”平静的话语掩饰住了我狂跳的心。
阿然是最了解我的人,我一向都这么认为,尽管平时我们不大在一起,我不喜欢和别人在一起尽管我喜欢热闹。她知道这一点,她的走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损失,损失的让我品尝到了久违的心痛。
“走的时候就走了。”阿然捋了一下头发,声音依然平静:“不留我?”
“得了!”我跌在沙发里:“我又不是你男朋友,拿什么来留你?你去国外找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以后让我认一个漂亮非凡的混血干儿子。。。。。。”
“说什么那你们?”曼莎、毛子、雅昕拥着小菜走了过来,我们六姐妹在一起的时候向来认为自己就是上帝,闲人最好敬而远之。
“说我出国的事呢,就她不知道了。”阿然看了我一眼,笑着说。我看的出那一眼中含着的感情。我相信,在这世上只有她能忍受的了我的没心没肺--如果不包骨头在内的话--包括我父母在内。
两年的沉淀使她们五个变的成熟而又丰富,而我除了更加吊儿郎当外并没什么改变。我晚熟--这算理由吧?
女人的话题总是离不开另一半。当她们知道我的感情经历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除了阿然都忍不住了,纷纷质问我是不是自恋狂。我则笑而不语,在这种情况下,跟四张嘴说是很不明智的。我可是聪明人。
“实在不行,你就跟骨头将就拉!”曼莎惟恐我是聋子,吵的四周的人都往我这里瞧。
我乐不可支了:“这个建议还真不错。”说着我笑呵呵地往骨头那看了一眼,他也若无其事地看了我一眼,显然他听到了我们的谈话内容,不过我知道,我们都没放在心上。
“你总不能一个人总这么飘下去吧?”毛子比我爸妈还担心我的将来,那担忧的目光差点令我感动的热泪滚滚。
“随她去吧,有她急的一天,小菜,我们去你的房间看看你的化妆品好不?”雅昕急不可捺地推着小菜往她的闺房走,最终不感兴趣的我留在了客厅。她们今天来都略施了淡妆,穿上了套装,只有我,依然穿的像个高中生。
阿然最后抛下一句话令我玩味不已:“该停一停了。”
骨头幽灵般地靠近我令我十分不满,他打断了我难得的沉思,从而将阿然的话语付之东流。
“干吗呢?”
“遐想。”我白了他一眼。
“都瞎想成一个小妇人了。”骨头笑了。
我扫了他一眼:“我怎么还没发现你现在出落的已经亭亭玉立了?”他今天穿的西服,帅气逼人,跟平时喜欢穿休闲装的他有两种味道。
“过去喝点?”骨头自信地笑着:“反正我们都不在乎你的性别。”
“骨头,”我装出一副陶醉样:“我想找男朋友了。”
“怎么了?被你姐妹刺激着了?”骨头一脸坏笑地打量了我一下:“你这样子找个高中生难度到还不大。”
“呵呵呵呵,”我干笑了几声:“要不咱俩凑合凑合?”说完还没等答话我就朝克子阿冬他们走去:“算了,我还没饥渴到失去理智的地步。”
“我也没善良到救济困难户的境界。”懒洋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骨头是唯一一个和我保持联系的人,因为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不过是暂时的。我爱炒老板鱿鱼的习性注定要和喜欢安定的他呆不一起多久的。
有个哥们儿是不错的,起码在我想喝酒的时候能拉的到人,起码在我想吸烟的时候有个人会将烟从我指间抽走,起码我想深夜外出时能有个号码可以拨且每次拨通都能得到两个并排走在街上拖着被昏黄的路灯拉长的身影的结果。
当然有找不到的时候,毕竟像我一样孤独的人并不多,尤其是长的很有人样的人。当世界遗忘我的时候,我一个人过,这难不倒我。
离开小菜的时候,我狠狠地看了一眼鸭子,看的他有些颤栗,然后我笑了:“老同学,你命真好。”
我又回到了独自一个人的世界,又回到可除了见骨头不再和其他人联系的状况。虽然我有时会上网,但我QQ上的名字经常变,变的令上面的朋友至今不知道我究竟是哪个。
其实我是一个很重感情很喜欢怀旧的人,虽然说的这话除了我别人都拿它当笑话听。
骨头忙着约他的会,我忙着逃避着约会。其实平时上班的我也是成熟的可以偏一点男士的眼光的,而我又特喜欢招惹那些不安分尤其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绅士,然后再一个个地摆脱掉。骨头对我的这又一习性冷眼旁观,我很喜欢他的这一点。我讨厌别人对我的说教对我的管辖。
我有我的准则,不管你信不信。
我准备离开这家公司了,不只是因为我已经在这里呆了足够长的时间,也不只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将所有道貌岸然的君子们惹的对我咬牙切齿,而是因为,且主要是因为,差不多全公司的有主的没主的小姐们都托我捎情书给骨头。
我最厌恶的就是别人麻烦我,只要认识我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骨头对我的离开显然早就准备很充分了。于是我们很自然而且很平静地吃了一顿告别晚餐。中国人总是离不开吃饭这么俗的事,我就是一个俗人,尽管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怪人。
“走了,还联系吗?”骨头喝了不少酒,都能说出让我听的懂的话了。
“你不和我联系会想死我?”我也有了一分醉意。
“兔死狐悲呗。偶尔会想想吧。”
“好啊,我如果想你了就来找你。”
“过期作废吧?”
“哈!我对你的智商有点满意了。”我乐了。
骨头接着低头喝酒,我头次见他有点伤感。其实我离开他心中也决然不会是欣喜。对我来说,一次的分离绝对不会是短期的。
分别的时候,他送我送到家门口,我拍了拍他的车座:“好驴,别喽!”然后我冲骨头笑了笑,转身要走,骨头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当时的那场注视是我这辈子从未尝过的,很新鲜。末了,他松开了手,低低地说了句:“以后来找我。”
我换了公司,搬了家,删了QQ,不过还保留着邮箱。这足以说明我还有放不下的东西。
当我看到公司的老板竟然是那位曾经追过我的学长时,便清楚自己又呆不长了,我讨厌被别人追尽管我喜欢招惹他们。我很怪,但我不坏,不接受他们是为了不让他们伤心。人最脆弱的就是心脏,心伤也是最难愈合的伤口,它能跟你一辈子。所以我宁愿被他们骂死。
我说过我是个很重感情的人。我没说错。
多年来,我一直在找他,如果他还活着。
我终于彻底一个人了。在新的环境里虽然我很容易就交到一堆朋友,但我从心里不喜欢他们。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偶尔也做点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比如吸烟。因为暂时没有人可以代替骨头能让我老实地将烟放下了。堕落,别这么说,这个词在我还没有找到他之前先别扣在我头上。
我依然喜欢深夜外出,打扮成男生的我还是很安全的。唯一让我很不爽的就是如此打扮总是会让我回忆起大学时的时光,从而牵出许许多多的人。我讨厌回忆可是我记性讨好。这一点恐怕只有阿然知道。
阿然一直都没走,我时刻注意着我的邮箱。每次打开它我都会有一种小学时发考试卷子时的紧张。我怕,怕极了。虽然我冷酷的表情总是能恰倒好处地掩饰住我的心理活动。我怕的事很多,我很无助,我需要有个人在身边陪着。
我怕阿然走的消息,怕永远找不到我的他。
骨头再也没跟我联系,他可能在等着我去找他,我也想过。有时我会想着下次见面如果还有下次的话,他的孩子应该会叫我阿姨了。
其实失去我对于他是一种运气,我失去他这么铁的哥们大概是上帝开的黑色玩笑。
雅昕、曼莎她们都忙着读研顺便谈着恋爱,毛子等着她出国的另一半回来就组成家庭。克子、阿冬越来越讨女孩子喜欢,这点令他们的自信心极度膨胀,约会已经成了他们的第二职业。
他们的消息,小菜总是很有毅力地发在我的邮箱里,尽管我从来都不回复,这曾经是她最不能容忍的。然而现在的她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善良过分的小女人了。爱情的力量磨去了她对现实,对周围所有人的不好的看法。收到她的邮件,是我的享受。
骨头已经和小依准备谈婚论嫁了。世上从此会少一位帅男孩。
我依然沉溺于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我平时依然会开朗地笑,依然喜欢跟别人炫耀自己无比的才华,依然骗吃骗喝省下我的生活费去买烟抽。
骨头应该知道我现在的生活,然而他从未给我只字片言,我喜欢他这一点,也只有我能忍受得了他这一点。
我会在偶尔发呆的时候想起他,但我知道,他终究是属于别的女人的。
而我,我一直在找我的他。
对于他,我不想做任何评价,面对他,我无法像对骨头一样对他评头论足,我只能是说,没有人能超过他--在我的心中。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曾经因为我的疏忽让他与我擦肩而过,我不认为这是命运,我要将我失去的追回来。
这件事也只有阿然知道。她从没发表过意见,直到上一次,她跟我说:“该停一停了。”我一直躲避着想起这句话,我不想放弃。
大家依然每年都要聚一次会,依然忍受着我的缺席。
时间一天天的过着,惟有我愈来愈沉闷的性格证明了岁月的流逝。沉闷,有时是一种沉迷于过去的表现。
我对往昔的一幕幕记的像放电影一样清晰有序,我记起我们六姐妹去给毛子过生日集体逃课,骨头、克子、阿冬细着嗓子帮我们喊到从而博得其他女生无比嫉妒的目光扫射;还有那次和兄弟学校的足球赛上,克子头上绑着雪白的绷带让我至今仍认为那是他最帅的形象;我们女扮男装混进男生宿舍一起过圣诞通宵不睡;愚人节我在广播站散布国家领导人去世的消息被学校差点开除,当我在学校高墙里罚站的时候,其他五个姐妹施展本领缠住校长,骨头踩着克子、阿冬的肩膀翻过墙来为我送来班里同学诚挚的问候及他们给我买的饭菜,就在他传达着同学们对我的鼓励时有幸被老师抓住从而光荣地成为我的难友;我们去野外探险差点沦为野人,当克子背着小菜我扯着骨头顺带搀着阿然毛子楼着雅昕曼莎搭着阿冬蹒跚地走出那片荒山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死后重生一般;毕业晚会上我们都哭的稀里哗啦,都喝了很多酒都说了很多过期作废的话。
我们都变了,不变的只有回忆。
我找到他了。终于找到了。用了我几乎一生的时间。他依然那么让我动心,他的笑容还是那么迷人。他还是那么适合孤独地站着,然而,他身旁站着的那位穿婚纱的新娘打碎了这一切,永远地打碎了。
我站在一个他发现不了的角落,静静地听他向别人介绍他的故事。我的心如一滩死水,平静地令我吃惊。
“我曾经失去过一个我心爱的人,我逃了。所以当我又一次碰到自己有感觉的女孩时,我告诉自己要抓住她,因为上帝不会总给你机会。”
在大家对他的这番话的激烈的掌声中我离开了。很平静,甚至还挂着一丝笑。我用了我最纯洁的时间去找他,他却抓住了别人。
我需要堕落一段时间了,我承认。
很久,我没再碰电脑。所以当我有一天打开它,发现了那封邮件时,我已经不害怕了。
“柰子:
我走了。
真正的流浪者是没有影子的,因为他是最彻底的孤独者。
然而你不是,你永远不是,因为你的心中藏了太多的影子。
阿然”
我哭了。积淀了许久的泪水涌了出来,当我终于发现了心中的影子时,他们却舍我而去。
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所以我把烟戒了。我决定去找骨头,去找我的姐妹,去找我的朋友们。
骨头见到我时的吃惊是溢于言表的,我很得意,只有我能让他平淡的表情变化。我有自信。
“阿然走了,最了解我的人只有你了。”我很平静地说。
“我知道,并不过没想到你会这么快来找我。”他眯着眼,透过烟雾看着我,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很好看的姿势,却让我心疼。
“我欠你们一个解释,对于我这几年来的无影无踪。”
“找个时间,我们聚一次听你的故事。”骨头又点了一支烟。
我起身要走,迟疑了一下,我回过头,将燃着的烟从他的指间抽出来,掐灭了,我说:“我戒了。”骨头愣了一下,没说话。
骨头要结婚了,这很正常,因为我们都不小了,大家都纷纷有了另一半,我的父母已经开始为他们的女儿着急了。我旁观者般地看着他们为我操心,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留在了那所公司,接受了那位执着的上司的求婚。阿然说的和对,我不够格当一名流浪者。
大家听了我的故事良久不发一言,故事很平淡却让我平淡的声音渲染的十分伤感。小菜,毛子已然泪水涟涟,我很感激她们的配合。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甚至忘记了我是故事中的主人公。
“为了表示对这个故事的诀别,我已经将所有记着他的日记本扔到了忘忧河里。”最后我恢复了嬉皮笑脸,一脸轻松。忘忧河是我们这里的一条小河,浅的只能没膝。
大家都长舒了一口气,看的出,我们都很轻松。骨头自始至终一言不发,我习惯了他的沉思,却从来不关心他沉思的内容。
我又回到大家中去了。很开心,很幸福。阿冬克子相继抱得美人归,在他们的婚宴上我敢到了一丝凄凉,哥们毕竟只是属于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我知道,下一个就是骨头了。
我也开始约会了,虽然没有激情,但毕竟很坦然,心中如同完成任务般的如释重负。我开始想到结婚这种归宿了。我不小了,这不再是从年龄上才能看出的问题了。
一切都归于平淡了,一种彻底的真实的生活。
如果骨头不出事,我会就这样安静地走下去。
骨头出了车祸。永远地呆在了轮椅里。
我的感情已经很丰富了,可以面对这个事实肝肠寸断,骨头则一脸漠然,仿佛失去双腿的是我。
骨头不再理我,其他人都异样地看着我,我有些呆。
小菜克制着悲伤跟我讲了骨头的遭遇,他在一个深夜出去,当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很平静地躺在路旁,肇事司机已逃之夭夭。他浑身都湿透了,在他的旁边不远出有一条小河,我们这所城市的一条小河,河水很浅,只能没膝。
大家都想到了他到河里去找什么,除了我。我不敢想。
我一向认为骨头的思维怎么能是大家都能猜对的呢?只有我最了解他,只有我才是最应该想出他去那条河的意图,然而这一次,我的大脑拒绝了工作。
“他的第一句话,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捞到,里面什么都没有。’”小菜泣不成声。我惟有深深地呼吸,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心头那么疼,比失去他时还让我刻骨铭心。
骨头是了解我的,他怎么能将我的胡言乱语信以为真呢?我的日记只存在在我的脑海中,我相信自己的脑子,但从不相信笔和本子。他是知道的。
大家都无声地走了出去,空空的病房剩下了我和他。
骨头,我头一次惧怕和他独处。
“你不用说任何话。”骨头终于开口了。
“骨头,我,”我呼吸了依次:“我想说的是。。。。。。”
“如果你想说关于咱俩的事,我希望我听不见。”
“我是世上最傻的人,骨头,”我靠着墙,我的腿已无力支撑住,“而你是世上第二傻的人。”
骨头笑了,看着我:“你说的对。我永远赶不上你,你走的太快。”
我看着他:“为什么不让我停下来?你为什么从来都不说?”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骨头抚摸着光滑的轮椅,好看的脸上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我能抓住周围所有女生的心却连你的头发也碰不到。我以为从别的女孩子身上可以忘记你的影子。我对你心中那个他很好奇,我想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有吸了一口气:“现在呢?”
“现在?”骨头看了一眼空空的裤管,笑了。那种眼神一下子将我的泪水揪另外出来。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已经不能走了。永远也不会赶上你了。”
“骨头,如果我。。。。。。”
“你走吧,我累了,小依快来看我了。”骨头还是最了解我的,他打断了我的这句恐怕永远也说不出口的话,他知道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负责,就是回头。
门开了,一个清秀的女孩子走了进来。我靠着墙,看着她,她也在看着我。眼圈红红的。
“我走了。”我费力将自己挣起来,冲女孩笑了笑。
“我们谈谈行吗?”小依拉住了我。
小依很爱骨头,爱到了骨头里,我很欣慰,或者说是嫉妒。
“你爱他吗?他爱你这么深。”小依最后问我。
我呆了半天,看着她笑了:“爱。”
“有多深?”
我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我不知道,它知道。”
小依沉默了。我想她告别:“我走了,好好照顾他。”
“你既然爱他为什么要走?”小依突然恶狠狠地问我。我看着这个清秀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突然这么凶狠。
“因为,他不需要我了,我只能带给他伤感的回忆。”我拍了拍身上的浮尘:“再说,我也快要结婚了。”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从那一刻起,我的心和我的人彻底裂开了。
我又一个人了,小菜依然给我发着邮件,我一直都保存着哪个邮箱。毛子、雅昕、曼莎都相继嫁为人妻,下一个也快到我另外。骨头一直不肯娶小依,小依一直坚强地等着,大家都怕骨头会想不开,只有我不这么认为。骨头是独一无二的,是我最了解的骨头,这辈子我只看错了他一次,但一次就够了。
我的婚礼定在一个特殊的日子,在教堂举行,我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但我的心却告诉我那是不是我的脸。
神父开始主持了,他终于问到我是不是愿意嫁给我身边的人了,我迟疑了。世界在那一时刻静止了。
“对不起。”我终于开口了,看着面前这个差点成为我丈夫的人:“这是最后一次。对不起。”
我转身走了,将头饰边走边从头发上拆下来扔在地上。
我很怪,也很坏,但我有我的准则,不管你能否接受。
当我赶到骨头的家的时候,已是深夜了,大家都还在陪着他,让他吹生日蜡烛,骨头一直看着烛光发呆,直到我推门而入。
我身上还穿着婚纱,我已经习惯了大家惊奇的目光,我坦然地走向骨头,就在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又回来了。
我们依然喜欢深夜外出,只不过我不用再拨电话号码了,街头昏黄的灯光下我们两个人的影子依然拖的很长,像极了一个人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