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 Eva 分手是在一个电话亭。
去年的 7 月 10 日,我就在那个电话亭祝她生日快乐。尽管那是她收到的唯一的生日祝福,但她还是只对我说了“再见”。她的语气暗示我那不是普通的礼貌词。我明白。
又到 7 月 10 日了,酷热依旧的 N 城似乎多增了几分令人窒息的气息。那曾经熟悉的电话亭,仍然孤零零地站在路中央,就像街心我的影子。
“市区禁鸣”的环境使得我更容易陷入沉思,不过今天,有人滑破了这份寂静。她扎着辫子,除了学生谁也无法接受这样的发型 ----- 象一片云,从我面前飘过,很白,很轻,很安静。黄昏的丝丝余光几乎能穿透其晶莹的躯体。风摇曳着她粉蓝色的群摆,我的目光掀起了她墨镜下的好奇:几乎在同一秒钟,她扭头。我接受到了她的讯息,告诉我,“这位姑娘如此面熟,好象在哪儿见过的。”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不仅仅投射出了孤单的电话亭及其 Eva 给我的历史性的“再见”……
然后,天黑了,云散了,人走了。我在旧的回忆和新的回忆的包围下,闪进了一家网吧,尽管我家也能上网,但是现在我只想不被人打搅地好好地聊会儿天。我本能的在地址栏里打上了“ www.lalaclub…… ”
等待服务器“正在打开网页”的片刻无聊,我无意地左右探望。突然,我凝固了:“拉拉俱乐部”熟悉的面孔就出现在隔壁的隔壁一台机器上。哦,老天,是她,是那朵白云啊!
再后来,我偷看到她的网名,和她聊了好一会,整个晚上都很轻松,我甚至从没有如此兴致勃勃地聊过天呢。相信那个方面“人不可貌相”能用在我身上,也能用在她身上,甚至更多人身上。
但是,没有“再再后来”了。我溜了,她不知去向了。路人就是路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再多一个 Eva ,我会被逼疯的。既然同志不是我最后选择的道路,就这么潇洒走一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