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人交流大会结束后,在香港女同盟会干事Connie和阿力的安排下,接受了"香港经济日报"的采访.报纸只能照片拍摄下.感谢香港女同盟会提供的信息.
供稿:潇恒(深秋小屋驻站记者)
同一天空下,有的人可以为自己的性取向到处奔走争取,可是在蓝天白云的另一端,有人却怯于come out,怕招来家人同事的白眼,甚至社会人士的非议。
一群站在世界各地获得不同认同的同志们,月初参与了第五届世界华人同志交流大会,在香港这个向来讲求自由的城市停驻交会,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清鲜的空气,在他们惯常往返的互联网虚拟世界外,作出实体接触,相濡以沫。
华人圈中,何处视同性恋为高度禁忌?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女同志阿琪最初以为中国社会保守,谁知与云南的潇恒谈过后,方发现自己身处的国度才是。
[原来她们是这么的活跃,当然与香港和台湾的女同志吧等公开场所没得比,但至少在马来西亚,同性恋普遍被视为非法(注:马国法律病无此明确规定或保障,只界定“鸡奸”为“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而须受罚)我们不能注册成立同性恋组织,或上街搞示威争取权利。]然而她指如在公共场所不作“破坏伤风文化”或在网站中不过度表明支持同性恋者,同志仍不会“被为难”。
二人同是指出,两地同志不约而同以艾滋病组织来暗渡陈仓。这几年一直义务在国内与男同志一起做健康工作的潇恒指“我们没有政府资助的机构去帮助同志,可能社会是以父权为中心,男同志都有人提及,如成立一些学术研究项目,虽然科研完毕,有关同志的项目会立时终止,支援毫无保障,但对于拉拉(普通话念法,女同志在国内的别称)则并无获得特别关注。”至于社会会普遍的接纳程度视乎个别城市而定。武汉.云南.重庆的女同志热线电话,都是在男同热线电话上建立起来。皆因女同志都怕出来做事而被识穿身份。
香港拉拉较自由
听到二女的对话,在旁的香港代表--香港女同盟干事阿力自感幸运,“以我个人来说,无论是拍拖,在家人同事面前come out都没有遇过什么阻力或歧视。他们都很明白。虽然我们与一众同志很努力地争取法律认同的地位如婚姻等,但相对于她们不敢come out,欺瞒父母在适婚年龄与异性结婚,或与男同志假结婚,在不同的生活岗位中不断掩饰自己的身份,即使同志同居却要避重就走无人认识的城市定居等,不得不说句,我们的生存空间确实比她们辽阔了一些。”
作为国内少数已出柜(come out)的拉拉。潇恒说:“今年交流大会中提及到的同志身心健康和同志家人分享等议题,感觉切身,获得很多宝贵的咨讯,而在会前会后的交谈间。听说世界各地的同志圈情况,如美国三藩市的游行,在游行中家人拿着彩虹旗支持同志,这样的场面很感人;加拿大多伦多的游行,在夏天举行同志游行,一天专为GAY,一天专为LES举行;有专门的女同组织。彩虹旗帜书店都可以买到;在台湾可以买到同志书籍,台湾的同志酒吧去的人不少等等。。。。令我很羡慕。”
更感动的是,与会中人不烟不酒的讨论形式,让她相信女同志也可有光明前路。不如国内女同志圈般,只将自我麻醉在白烟气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暂借欢乐之中。
摘自-香港经济日报
撰文记者:李慧敏
摄影:梁伟权 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