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2-11 23:31:49 编辑:深秋小屋 字体: 大|中|小】
题目:当代中国性法律批判
主讲人:李银河
时间: 12月14日 下午2:30
主讲人简介:
李银河,女,汉族,1952年2月4日出生于北京。197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历史系,曾先后在光明日报社、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工作。1982年赴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系学习,先后获得社会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年回国在北京大学社会学所做博士后两年,出站后在北京大学社会学所任副教授,1992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译作有:《现代社会学入门》、《社会研究方法》、《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性社会学》、《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女性权力的崛起》、《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同性恋亚文化》、《虐恋亚文化》、《性的问题》、《酷儿理论――西方90年代性思潮》、《一爷之孙――中国家庭关系的个案研究》、《福柯与性――解读福柯〈性史〉》等。
讲座内容提要:
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中,关于性的法律有同有异,比如,强奸在各国的法律中都是受到严厉惩罚的犯罪行为,可是卖淫或者堕胎在某些国家合法,在另一些国家非法。在同一个国家,性的法律也会有变化,比如在美国,堕胎从非法变为合法;在英国,卖淫和同性恋从非法变为合法。
在中国,刑法中被规定为违法的性行为随着刑法的变动有些改变,但变动不大。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新版刑法通过和颁布之前,刑法中与性有关的条文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第二类是流氓罪 (其中涉及性的有侮辱妇女罪和其他流氓活动罪);第三类是妨害社会风尚的犯罪 (包括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和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
在1997年重新修订公布的刑法中,与性有关的刑法条文改动最大的一处是取消了"流氓罪"而将其内容分散到其他条文中,例如,原流氓罪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收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聚众淫乱罪"被收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有关卖淫和淫秽品的条文仍保留为单独的两节。
本次讲演将中国当代性法律分为两大类做分析和批判: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妇女这三项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众淫乱、卖淫和淫秽品三项是无受害者的性犯罪。在我看来,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关于有受害者的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关于无受害者的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讲演将分别就这两大类与性有关的法律做些观察和分析。此外,我还将向听众介绍西方思想大师福柯一些重要的性立法思想,讨论应当如何改革我国当代的性立法,使之更加适应急剧变化的性现状与性观念。
题目:中国女英雄的图像生成与历史建构
主讲人:尹吉男
时间: 12月28日 下午2:30
主讲人简介:
尹吉男,1958年生,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艺术史学者,美术批评家。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83年任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副馆长。1984年至1987年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攻读中国古代书画鉴定专业的研究生,获硕士学位。同年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1993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参与策划《新生代艺术展》(中国历史博物馆)。1993年成为国家文物局委托培养中国书画鉴定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成为《读书》杂志专栏作家。同年,成为中央电视台《美术星空》栏目总策划,《东方》杂志专栏主持人。1997―1999年在中央美术学院主持“中国当代美术创作与批评研究班”。1997-1998为中央电视台策划了大型文化纪录片《20世纪中国女性史》。1999年作为艺术批评家参加韩国汉城的《东北亚及第三世界艺术展》。2000年应邀去美国康乃尔大学、哈佛大学、纽约大学作中国当代艺术和女性史的演讲。1999年晋升为教授。2001年赴英国大英博物馆参加“顾恺之《女史箴图》国际学术讨论会”。主要著作:《独自叩门》,1993,三联书店。《后娘主义》2002,三联书店。
讲座内容提要:
主要讨论新中国自1949年以后,特别是50-60年代中国女性英雄的图像生成与历史建构问题。一方面在近代革命史的序列中确认女英雄的身份和形象;另一方面在民族文化史的序列中追认一些古代的女民族英雄;更重要的是在当代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建构新的女英雄。这些过程构成了民族国家关于性别化的英雄叙事的重要模式。本次讲座还配有幻灯图片和电视片。
来源:Tom 专稿 曾 峥
深秋小屋报道,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沪ICP备11026210号-1
版权所有 ©深秋小屋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13154293@qq.com ladyscn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