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2-01 21:12:26 编辑:圣旦 字体: 大|中|小】
耳洞
ta开门进来的时候,她就坐在门正对面的地板上,咬着刚刚涂了黑色指甲油的手指.挑衅的看着ta.天气很凉,刚下过一场秋雨,蜻蜓受不住寒冷,死在回家的路上.僵硬的眼神,僵硬的透明翅膀.她回来的路上,拣到它们,用洗的发黄的白棉布裙子兜了一兜死去的蜻蜓.就像小时候,用裙子去兜满天飘洒的桃花花瓣一样, 一样的花瓣和这些蜻蜓,都是死的.不一样的那个兜花瓣的小女孩在笑,而现在,她没有表情.像死去的蜻蜓一样僵硬.
回到家,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将蜻蜓一字排开,然后边对它们说话.边涂那瓶新买来的黑色指甲油,将手放在冰凉的空气中晾干 ta开门进来,房间冷的没有人的气息,不禁打了个寒战,然后,遇到了她挑衅的目光,这是ta们只要见面就必有的开场白.
地板凉,快起来.ta走过去的时候踩到了一只蜻蜓的翅膀,她的手指微微颤了一下.
ta抱起她的时候,感觉到的不止是刚才的目光,还有正在颤抖的冰凉身体.
ta看到她红肿的耳朵,数了数耳洞的个数,知道今天又新增了几个.她的耳边还留有淡淡的酒精棉的味道.那次无意间,她的那小枚银色的耳钉不小心扎到了ta吻过来的唇,ta抱怨道,以后再扎耳洞,就永远都不吻她的耳朵,她推开ta跑出去.ta没有去找她,ta已经习惯了她经常性的失踪,知道,过不了多久,她会回来,因为这是ta的城市.的确,她回来了,这次不同的是她的耳朵上密密的排着大大小小的耳钉.ta再没有机会去吻她的耳朵,那时,她就是用这种挑衅的目光看着ta.ta想到这里,对她的怜惜全无,将她丢在沙发上,自己去开空调,煮热水.
ta需要她,怕失去她,ta感觉到,她永远不属于ta,这令ta气氛,所以,对她,永远保持冷漠,这样ta才知道自己是安全的.她第一次离家出走的时候,ta找遍了每一个她可能去到的地方,ta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失去的感觉,心里完全的空洞.几天后,她回来了,看到了颓废落拓的ta满眼的歉意与温柔,她抱住ta的头,说,乖,我回来了.ta靠在她怀里,大声的哭,紧紧的抱住她,指甲嵌进她的皮肤.可是,她还是会离开,每隔几天再回来,ta开始对着她歇斯底里,对她挥拳头,但ta发现,越是这样,她回来的时间就越推后,所以,所以,ta开始看的平淡,因为,后来,ta明白了,这是ta的城市.她走的再远,还是会回来.
遇到ta之前,她一直一个人流浪,从这里到那里,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这么多年,忘了是怎么活下来的,直到遇见ta,ta拣到她,就像她拣到那些蜻蜓一样,珍重,却又轻描淡写,她知道ta需要自己,但是从来都只喜欢拿走.不留下任何有关感情的线索,ta留下她.,只是因为需要.给她买美好的东西,只是想留下她.但感情呢,她甚至不确定ta对自己有哪怕一点点感情.所以,她选择偶尔的离开,开始,只是想引起ta的注意,只是想知道ta是不是真的关心自己,渐渐的,就像是习惯了某种规律一样,不停的离开,再回来,因为,她无处可以去,因为,这是ta的城市.
不停的离开,只为不被人承认,可以不要诺言,但一定要证实自己的存在.
耳洞是她的一个伤,曾经,为她最爱的人打的耳洞,那天,ta抱怨她的耳洞,她并不生气,只是,她只是觉得它很疼,疼的那么真那么真,她知道,她的爱,只那一次,只那一次她爱,爱的那么伤.她跑出去,她想那个曾经很爱很爱的人,因为爱着那个人所以不知道该怎么面对ta.因为爱着那个人,所以不许任何人再碰她的耳朵.耳朵只属于那个人,如果不是那个人,她宁愿毁掉它.
她倒在沙发里,看着ta自顾自的走到厨房煮水,再回头看那些被打乱顺序的蜻蜓尸体,眼神依然挑衅,她知道,自已永远不属于ta,那个每天按时上下班,有固定收入,穿干净衬衫,每年买一到两套阿马尼西装.偶尔带她到附近的城市旅游的ta.永远不属于,ta永远无法走进她的世界.她说,经常会对ta说,自己是神的孩子.ta以为她开玩笑,所以从来不予理会.这时候,她是藐视ta的.
晚饭过后,ta说,天冷了,有时间去买几件厚衣服吧.说完把钱放在桌子上,转身去看电视了,她拿起钱,发觉,钱的温度比ta要高,嘴角轻轻扬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自朝般.转身懒懒的蜷缩回沙发里去.
ta们,相互依靠着,只是为了取暖,只是害怕寂寞.两只简单的动物般,有深深的计较,却又离不开.计较越深,越觉得离不开.或是不得不留下.生活一直在别处,安全,早已灰飞烟灭,所以出现的时候,永远带着防备的伤口.
醒来的时候,ta已经上班,早餐干净的摆在餐桌上,枕巾上有斑斑点点的血痕,知道耳洞又再悄悄流血.不去理会,径直走向餐桌,囫囵的吞下早饭,蜻蜓的尸体恐怕早已被ta丢掉,她轻轻打了一个寒战,也许有一天,ta也会这样轻描淡写的把自己丢掉吧.
太阳出来了,感觉不出秋天,她出生在夏末,这个时间出生的小孩要么有坚强的个性,活的自由洒脱.要么生性敏感,不易常留此世,因本身就不愿降临,故,对此世毫无留恋.
她害怕刺眼的光线,脚步迷糊,钞票柔软的攥在手里,听话的很.她走进理发店,剪掉六年的长发,漂了金黄的颜色,在左边锁骨下纹了黑猫警长的图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突然觉得好笑.依然懒洋洋的逛衣服店,第一次,这是她第一次逛衣服店.在这座城市生活的一年里,ta从没有带她逛过街,她也从不去逛,曾经的无数次离家出走,她只是找个地方好好睡觉,睡醒了就回去.从来分不清东南西北,从记不住数字,只对气味和空气很敏感的她,走出衣服店的时候找不到回家的路.没有惊惶,依然平淡,这不是自己的城市,她想.坐在路边,看来来往往的车,看路边吸烟的女人,看路灯亮起来.是夜了,她想,蜻蜓是不是也会怕黑呢,她起身,向看似平静的马路对面走去.
ta开门进房间,以为会看到昨天那双挑衅的眼睛, 没有眼睛.房间被细心的收拾过,ta知道,她今天一定很开心,每次她开心的时候,会收一边收拾房间一边唱,啦啦啦,啦啦啦,黑猫警长……ta可以感觉到,她一边收拾房间一边唱歌的情景,不觉嘴角微扬.去做晚饭.
为什么,秋天的夜会这么冷,血流在马路上很快被冻得透凉,她在最后一刻,看到漫天的蜻蜓,灵活的扇动透明的翅膀.然后是一辆白色的雪佛莱戴着美丽的翅膀……车牌号是520520……
我是神的孩子,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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