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美国加州一位18岁的女生Charlene Nguon状告她原来所在的中学校方侵犯其隐私权并有歧视性做法的案子进行了宣判前的最后一次法庭听证,原告要求校方以及地方教育管理机构赔偿30万-130万美元。
早在去年,当时17岁的Charlene Nguon就在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CLU)的代理下针对校方的做法向地区法院提出了有关诉讼。当时Nguon在当地一所名为Santiago的中学就读。校方在得知Nguon在校园内多次与在同校就读的女友有拥抱和接吻等情侣行为之后,对Nguon进行了警告、停课、勒令转学等处罚,并将Nguon与女友的同性恋行为告诉了Nguon的母亲。
(Charlene Nguon在提出司法诉讼时的记者会上)
Nguon认为,校方将她是同性恋者的事情告诉家长的做法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同时,由于异性恋情侣在校园内有同样的亲密举动并不会遭到处罚,校方的做法也是对同性恋学生的歧视。
而位于加州Orange县的Garden Grove Unified地区学校管理机构以及当事学校校长则辩护说,校长只对Nguon的母亲说过Nguon与另一位女生有亲密的关系和举止,并未直接说明Nguon是同性恋者,并且Nguon在学校内已经是公开的同性恋者,因此不存在侵犯Nguon个人隐私的问题。
Nguon的母亲则表示,她支持女儿的行动,她也不认为女儿的同性恋倾向有什么问题。
Nguon在受到校方处罚之前,课业成绩一直优秀,在班级中成绩排名属于前5%的行列。如今Nguon是加州一所大学的心理学专业学生。
(Charlene Nguon)
(Charlene Ngu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