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世人对同性爱的误解
有人执意说这是违反自然的,因为不能繁衍后代――
科学已经给予了坚决的肯定:同性爱是自然界的自然现象,非病态的。
越来越多的异性恋夫妇选择不育,是不是应该被指责为违反自然、病态和不道德呢?
既然异性恋可以不育,且不被套上上述罪名,那将同性恋不育作为批判理由的人们不觉得矛盾和双重标准吗?
有人执意说这是不道德的――
假如一对同性恋人和一对异性恋人,同样情比金坚、忠贞诚实、同谐白发
难道仅仅因为性别相同,前者就变得没有“道德”了?
难道所谓道德,指向的不是忠贞、诚实而是求大同、诛小异?
尽管他们的生活方式并无防碍他人却强迫这3%屈服于其他97%的生活方式,
才算是符合道德?
同性爱既不是疾病,也没有违反自然,更与道德无关。同性爱是人群中的3%。
这3%和另外的97%一样,常常人才辈出;这3%和另外的97%一样,每天在为100%全人类工作;这3%和另外的97%的工作学习生活方式100%相同。
不同的仅仅是爱侣的性别。
为什么我们不能放下歧视和固执的恶意呢?
(二)基督教徒对上帝的文字曲解
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他肯定科学了如指掌,他肯定知道同性爱并无违反自然、并非疾病这个科学常识的。
不知道的仅仅是他公元前几百年的信徒而已。
这也难怪,在圣经最早流传之初,人们当时科学文化的水平限制了他们对上帝的正确认识,他们难免带着自己的有限见解去定义上帝的定义。其实无所不知的上帝又怎么会不懂爱、不懂科学呢?
正如最早人类都以为地球是平面的,随着科学进步人们才知道地球原来是球体。
但圣经上怎么也没有说?难道上帝会不知道?
上帝当然知道了,只是当时流传圣经之初、活在公元前几百年的信徒们不知道而已。
站在2006年,科学昌明、科技一日千里的今天,上帝忠诚的信徒们,为什么还要死守着公元前几百年那些曲解了上帝意思的文字呢?
为什么还要继续冤枉上帝呢?
你们深知上帝是无作不知、无所不能的神,却依旧顽固地坚守着这种文字误会
难道不觉得冤枉和误解上帝的行为才是罪吗?
(三)部分社会忧心人士对同志性滥交人数的误解――
目前,令人困扰的社会道德问题之一,是性滥交。
包括一夜情、性交易、性贿赂、婚外情等,产生最直接的社会危害是没有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而广泛散播疾病。
专家所指的“性滥交”,是包括异性恋和同性恋在内的。
部分社会忧心人士总以“性滥交”作为同性爱对社会危害的铁证,
却忘了一个及其简单的道理――
由于同性恋人数只占人群的3%,因此,显而易见,他们的滥交人数也必然比异性恋滥交人数少得多。
也就是说,异性恋的性滥交人数肯定是比同性恋多得很多很多的。
为什么只盯着同性恋的性滥交来说事呢,难道认为为数更多的异性恋性滥交就是符合社会道德、没有危害社会,可以忽略不计啊?
(四)让同性爱得到公平对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是弱势群体的合理要求,也是主流群体的文明体现――
从二00一年国际宣布同性爱不是疾病,到《逆女》、《The L World》、《断背山》的粉墨登场,只是五年时间,我们创造了中国上下五千年里前所未有的飞跃进步。
这些成就不是奇迹,是无数优秀和伟大的先驱(包括同性恋和异性恋)努力争取的。
身为人群中默默无名的你我,尽管未必是精英、未必能高调地走出来,但只要保持健康、坚强、负责任、积极向上、善良的生活态度,也就是等于为“争取同志公平对待”作出了贡献和支持。
相信,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以及同志群体健康正面的社会形象不断涌现,主流群体里定必有更多人会逐渐放下成见,共同营造和谐、公平的文明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