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校长的同性恋女中学生查伦温,指学校歧视她们。
美国联邦法官裁定,一名同性恋女中学生可以起诉她的学区和校长,因为他们把她同性恋的事情告诉了她的母亲。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南加州分会星期四宣布,地方法官塞尔纳11月28日做出决定,17岁女生查伦温可以继续进行隐私权被侵害的诉讼。
奥伦治县加登格罗夫学区在申请控状无效时争辩说,查伦公开在校园里亲吻和拥抱自己的女伴,这已经不能算是隐私了。
学区还说,查伦是因为违抗学校的行政领导,而不是同性恋问题受处罚的。
但是法官裁定,查伦有“法定权利保护自己在性倾向方面的利益。”
控状说当事人受到了未指明的伤害,开庭的日期还没有确定。
在圣地亚哥高中校长沃尔夫去年把查伦是同性恋的事情告诉了她母亲以后,查伦在9月份提交了控状。
她也得到了母亲的支持,她母亲的声明说:“决定什么时候和如何把这件事告诉家人的,应该是我女儿,而不是她的校长。”
查伦在控状里称学校歧视她们,说自己多次被停课,因为没有服从校长要她停止亲吻和拥抱女伴的命令,控状也指出,异性恋情侣做出类似的举动就没有被惩罚。
代表查伦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律师克里斯廷为法官的决定叫好,他说:“她(查伦)有权以自己的方式告诉家人,特别是对很多家庭来说,这是个敏感问题。”
查伦在控状中也要求学区制定政策,阻止校方向家长告知学生的性倾向。
查伦是各科全优的学生,名列班级的前5%,以前从未有过受处分的纪录。
去年沃尔夫表示要她和女伴分开后,查伦被迫转去其他学校,结果不但排名下滑,上学路程也从步行四个街区变成要骑脚踏车走七公里。